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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9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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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
从党史中汲取法治之力
王东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四卷日前正式出版发行。这是一部集中展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系统反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权威著作。在这部著作中,习近平总书记对学好党史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要求,强调“要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总结好、运用好党关于新时代加强法治建设的思想理论成果”等,对于我们学好党领导推进的法治建设史,从中汲取法治之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感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伟力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予以有力推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门进行研究,作出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完善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制度,统筹推进法律规范、法治实施、法治监督、法治保障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法治中国建设站上新的历史起点、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在这一过程中,诞生并形成了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根本遵循、指明前进方向。习近平法治思想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等方面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具有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

  全面学习、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学党史,特别是学习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历史的重要内容和重点任务。通过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光辉历史,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基本精神、核心要义和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政治方向、重要地位、工作布局、重点任务、重大关系、重要保障;充分认识到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深厚的现实依据和理论基础,具有丰富的思想内涵和严密的逻辑体系,具有独特的思想魅力和强大的实践伟力;真切感受到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日益完善,全社会的法治信仰、法治意识、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明显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蓬勃发展。要牢固树立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认真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大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做到在思想上坚信不疑、行动上坚定不移地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方面和全过程,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为民族复兴千秋伟业夯基固本。

  二、牢固树立正确法治史观

  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史观,关键在于坚持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来剖析和审视我国法治建设的历史,在保持客观公正、守住历史良心底线的基础上,坚持以史实为根据,坚持论从史出、论以史立,正确认识和科学评价我国法治建设史上的重大事件、重要会议、重要人物,善于从法治建设的重大事件中认识我们党领导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奋斗历程和伟大成就,善于从法治建设的重要会议中汲取推动法治中国建设的历史智慧和奋斗力量,善于从深刻影响法治建设进程的重要人物的光辉事迹中弘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光荣传统。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史观,必须旗帜鲜明反对用历史虚无主义去看待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历史,坚决抵制那些“戏说”“恶搞”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的恶劣言行,坚决痛批那些歪曲、丑化、贬低、抹黑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的错误倾向,决不允许用孤立、片面、曲解的方法分析、观察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决不允许以主观代替客观、以细节代替整体、以臆想代替史实来研究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准确把握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的主题主线、主流本质,理直气壮地正本清源、固本培元,坚决捍卫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史观,必须大力弘扬学以致用的优良学风,坚持以学代用、以用促学、学用结合,把学习党领导法治建设历史同总结经验、关照现实、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同解决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动力,以昂扬姿态开启新阶段法治中国建设新征程。

  三、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自信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坚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法治领域的具体表现”,并旗帜鲜明地指出,“我们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所谓‘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总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就和经验的集中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唯一正确道路。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

  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告诉我们,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是由一个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任何一个国家进行法治建设,都必须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都不能照抄照搬别国的法治模式;我国的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做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同时也在警示我们,我国的法治建设可以借鉴吸收人类法治文明有益成果,但必须加以认真鉴别,在分析中参考、在比较中借鉴、在批判中吸收,决不能囫囵吞枣、邯郸学步。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还向世人昭示:只有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依法治国才能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阔步前进;只有始终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法治中国建设才能拥有“定海神针”,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才能够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只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推动其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赋予其时代特色,才能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提供丰厚滋养,推动法治中国建设不断向前发展;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一手抓法治、一手抓德治,既重视发挥法律的规范作用,又重视发挥道德的教化作用,实现法律和道德相辅相成、法治和德治相得益彰,才能更好地发挥“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所产生的治理合力,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实现新突破、迈上新台阶。

  四、汲取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的勇气和力量

  我们党领导推进法治建设的历史,生动记录了党带领人民推进法治建设的发展历程,记录了可资借鉴、利于后人的成功经验,成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宝贵精神财富和历史文化资源。重温、铭记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从中总结经验、汲取营养,可以让我们鼓起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精气神,激发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凝聚起续写法治建设新的磅礴力量。学好我们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通过“引进消化再吸收”的办法,可以及时有效规避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进程中曾经遇到的挫折、犯过的错误,及时有效地借鉴前人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以少走弯路、少付代价,及时有效地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以廓清法治建设的前进方向、实践路径。坚持把党领导法治建设的历史作为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教科书,认真学习,深入总结,我们可以将从法治历史中汲取的知识、获取的经验转化为解决新时代法治建设中遇到的种种问题、重重困难的“金钥匙”。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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