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寻宠服务正悄然兴起,“宠物侦探”也随之成为一种新的职业。但该职业尚未纳入人社部官方职业分类体系,缺乏行业规范、准入门槛和指导收费标准,乱象频发。近期,天津日报热线23602777接到多位消费者反映,在购买寻宠服务时遭遇坐地起价、虚假承诺、定金不退等问题。
投诉:重金寻宠未果遭拉黑
市民杜女士养了一只阿比西尼亚猫,不久前因忘记关门,猫跑出去。家人遍寻一天无果。她在社交平台上看到一家自称有线下实体店的店铺提供寻宠服务,联系后,对方表示有热成像仪、生命探测仪、数码夜视仪等专业设备,因此收费较高,要2000元。店家承诺“一定能找到”,要求杜女士加微信联系。
“他先让我转账1000元定金,协商后我先给了500元,说好等他们人到了我家小区,再给其余部分。”杜女士回忆,对方来了三个人后,她当场把1500元结清,谁知对方坐地起价,称还需支付三人油费和吃住费1500元。找猫心切的杜女士在对方信誓旦旦保证能找到的情况下,总共支付了3500元。
来找猫的三个人在楼道逐一排查,又去了地下车库和小区里,当天没找到。说好第二天继续寻找,可当杜女士微信询问何时能到时,对方却称“服务已经完成,寻找宠物本来也不保证一定能找到”。杜女士理论几句后,对方直接将她拉黑。更令她无奈的是,她试图联系线下实体店,却发现社交平台上店铺外观照片根本不在天津市。
市民闫先生也是在社交平台联系上“宠物侦探”的,他要找的是狗,对方称找到率超过95%。于是他转账5800元,四个人上门,最后的结果同样是“狗找不到,服务已经完成”。
市民赵女士给付了全款半数即3795.5元定金后,还没等“宠物侦探”上门,自己找到了丢失的小猫,商家却表示定金不退。
找猫找狗,价格可谓不菲,记者在社交平台上查询发现,替人找宠物,两三千元起步,有的甚至要价万元以上。服务标准也不一样,有些找宠物团队带着设备上门,有的却空着两只手只凭经验寻找。口头承诺出奇一致——“一定能找到”,但记者翻看好几位市民和商家签署的寻宠合同,里面没有这句话。
调查:报价悬殊 合同藏陷阱
记者在社交平台和二手交易平台上搜索“宠物侦探”,发现有多家提供服务,且大部分声称可在全国范围内服务。
记者以找猫为由联系商家,其中一自称拥有专业寻宠团队的商家在详细询问了猫的品种、家养还是散养、主人居住楼层、居住区域和丢失时间后,表示先付200元路费,找到再给1800元。另外一家直接要价2200元,需先付500元定金。
找狗的价格更高一些,一只20斤的柴犬丢失不到24小时,两家报价1800元成本价+5000元赏金,还有一家报价4000元成本价+6000元赏金。
记者询问找猫和找狗价格为何如此悬殊,一客服人员表示:“因为狗跑的范围会比较大,寻找范围也广,但猫基本就在楼道或者地库,甚至不会出小区。”
市民刘先生手里的寻宠合同有这样一段话,“任何方式找到爱宠都要收全款,包括服务期间找到、配合寻找、自己找到、爱宠自己回家、家里找到、楼道等任何地点找到、邻居线索下找到、爱宠找到已经离世等”。刘先生最不能接受的是,“咨询时是不给看合同的,交完定金才给,这些条件在咨询时均未提到。”刘先生自己在洗衣机与墙壁的缝隙里找到了猫,仍要付几千元的费用。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消费者从社交平台联系的“宠物侦探”身份并不明确,跨地域经营的实体店是否真实存在,也无从考证。这样,一旦发生纠纷,消费者连投诉和起诉主体都不知道是谁,维权难度极大。而且私下微信交易,也使得消费者失去了有效的申诉渠道。
揭秘:半日培训 接单稳赢利
36岁的王先生曾在一寻宠团队工作过半年,他证实这个行业没有什么门槛,加入团队后经过短暂培训就能上岗,甚至有的培训只有半天。“培训也就是讲讲猫狗的习性,与客户沟通的技巧,遇到纠纷怎样脱身。大部分寻找都不会用仪器,成本太高,就是在宠物可能出现的区域找,找不到就挣‘成本价’,也不亏。”
王先生还透露,之所以有的团队寻宠单全国都能接,是因为部分寻宠人员是兼职的,分布在各个城市。接单有个规矩,丢失时间长了不接,因为找到的概率比较低,“只要接单了就不会亏,因为甭管谁找到了宠物,客户都要付全款。”
王先生的讲述揭开了行业里部分团队运作的底层逻辑:所谓“专业设备”和“高找到率”更多是营销话术,实际服务能力与宣传脱节。团队通过“成本价+赏金”的模式,将找不到宠物的风险完全转嫁给消费者,而自身稳赚不赔。这种商业模式的本质,是利用消费者在宠物丢失后的焦虑心理和信息不对称,实现利益最大化。
延伸:行业新生 监管待补齐
夸大效果涉嫌虚假宣传,坐地起价不断追加费用,霸王条款存在合同陷阱,不管是否接受服务,定金难退,维权困难,消费者投诉无门……寻宠服务中的这些问题存在,并相互交织。
在记者采访过程中,有关部门表示寻宠服务属于市场调节价范畴,但法律界人士强调,市场调节价也应该明码标价,且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服务。我市律师王秀杰称,如果商家在宣传中承诺“一定能找到”但实际未做到,消费者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合同中若存在排除消费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主张无效。
采访中,不少养宠人士认为,“宠物侦探”亟待规范,一方面相关部门应尽快研究将其纳入职业分类体系,明确主管部门和监管职责,另一方面应推动建立行业标准,规范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合同文本,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宠物经济方兴未艾,寻宠服务作为其中的细分领域,本应是便民利民的好事。但若任由乱象滋生,不仅损害消费者权益,也会侵蚀整个行业的信誉。让“宠物侦探”走出监管盲区,规范健康发展,已是当务之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