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天津市场监管系统切实做好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为充分发挥“查办一案、震慑一片、规范一域”的警示震慑作用,现将部分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执法人员根据相关案源线索对我市某商场依法进行执法检查,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的34台自动扶梯存在梳齿板梳齿缺损的情况。梳齿板位于自动扶梯梯级与地面接合处,其作用是与梯级啮合,防止异物卷入缝隙,是电梯的安全保护装置,梳齿板缺齿存在安全隐患和事故风险。经查,当事人在日管控检查中已发现该情况,但现场配件不足,无法更换。因正值假期,商场客流量大、用梯需求高,当事人在未消除事故隐患的情况下依然使用上述电梯,未采取停用措施。当事人上述行为满足使用发生异常情况且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的违法行为的构成要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市场监管委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使用发生异常情况且未消除事故隐患的电梯,并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避免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西青区市场监管局根据投诉举报线索,对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当事人现场使用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员工魏某某操作锅炉,执法人员当日对当事人下达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当事人安排持证人员开展锅炉操作工作;执法人员为核实整改情况再次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经查看监控视频,发现该单位仍安排未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员工张某某操作锅炉。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西青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明确规定的义务,锅炉作为承压类特种设备,操作不当易引发爆炸、泄漏等安全事故,直接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本案的查处与曝光,向社会公众传递出特种设备安全无小事的鲜明态度。通过公布具体违法事实和处罚结果,让群众清晰了解无证操作特种设备的危害性和法律后果,有利于引导社会各界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依法到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现场检查,该公司车间内共有2台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正在使用中,横梁标注额定起重量2吨。经初步核查,上述起重机的电动葫芦尺寸、钢丝绳尺寸以及轮盘的大小疑似与横梁标注的额定起重量2吨不符,且无法提供检验合格报告及使用登记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武清区市场监管局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使用相关设备,协助该公司联系天津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进行检验,并给予其罚款的行政处罚。本案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要求,通过以个案为警示,督促同行业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规范设备检验与使用登记流程,推动企业补齐特种设备检验、维保等管理短板,实现执法与普法融合,消除特种设备重大安全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