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2日7时10分,启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我市已进入“七下八上”防汛关键期,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于桥水库、蓟运河上游仍有洪水下泄,部分河道持续高水位运行,内涝、山洪、地质灾害、河道洪水风险较高。对此,市防指成员单位、各工作组组长单位负责人在本单位、本部门上岗到位,各区防指分管负责人在本区人民政府或区防办上岗到位,保持通信畅通,强化预警叫应,持续加强对山洪沟口、地质灾害隐患点、河道水库沿线、下沉地道、低洼易积水地区等风险区域,以及涉汛养老机构、山区景区、农家院、露营基地、在建工地等重点场所的巡查盯守,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落实“关、停、限、避”措施,及时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疏散游客,做好防洪排涝和抢险救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