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对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作出战略部署,为“十五五”时期文化建设指明了方向。天津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明确提出,“十五五”时期天津法治建设要达到更高水平,城市文化软实力、传播力、影响力需持续增强。在这一背景下,加快推进文化法治体系建设,将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于文化发展各领域全过程,以法治方式保障人民文化权益、激发文化创新活力、塑造城市文化品格,对于天津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打造文化强市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深刻把握文化法治建设的时代意义
文化法治体系建设,绝非简单的“文化”与“法治”概念叠加,而是新时代深化文化建设规律性认识、推动文化治理现代化的必然选择,蕴含着深刻的价值内涵与实践逻辑。
第一,推动文化法治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一方面,全面提升文化建设水平,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引领和保障作用;另一方面,推动文化领域治理法治化,旨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文化发展难题,是推动文化强国建设的应有之义。第二,推动文化法治体系建设,是促进文化事业产业繁荣发展的内在需要。健全的文化法治体系,能够为文化创新创造营造宽松有序的环境,为处理复杂关系提供法律准绳,从而在法治轨道上激发全民族文化创新创造活力。第三,推动文化法治体系建设,是强化价值认同与城市凝聚力的有效途径。文化法治体系以法律手段守护红色资源与历史文化遗产,从而铭刻城市记忆、延续城市文脉;以法治规范引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艺创作、文化活动和公共空间,进而凝聚市民对城市精神的文化认同;以制度保障各族群众文化权益,促进多元文化交流互鉴,有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提升城市发展的内在凝聚力。
二、切实强化法治对城市文脉的守护与赋能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文化法治建设取得巨大进展,在此背景下,天津积极响应国家战略部署,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度融入文化建设全过程,扎实推进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法治实践,在体系化建设、精细化实施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积极成效。
一是公共文化服务法治基础不断夯实,从“有形覆盖”迈向“有效赋能”。天津深入落实相关法律法规,不仅着力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实体设施网络,确保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等公益性文化机构全面开放,更推动服务重心从“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通过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化服务模式,打造“城市书房”“数字艺术博物馆”等新型空间,促进优质文化资源跨地域、跨层级均衡流转,有效应对数字鸿沟挑战,切实将法律保障的“基本文化权益”转化为人民群众可感、可及、可享的优质文化体验。二是文化市场与产业法治环境持续优化,以“规范秩序”激发“创新活力”。天津坚持在法治轨道上规范文化市场秩序,在版权保护、演出市场监管、网络文化内容治理等方面严格执行国家法律,营造公平竞争、诚信守法、风清气正的健康生态。结合传统艺术与数字创意、智慧文旅、动漫游戏等新兴业态蓬勃发展的需求,加强制度创新与政策供给。通过完善京津冀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制定加强文旅深度融合推动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方案等,法治在发挥规范作用的同时,更凸显了其激发促进与支撑保障的关键功能。三是文化遗产保护法治体系彰显地方特色,让“历史文脉”融入“现代生活”。天津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手段守护城市独特记忆与根脉,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红色资源传承弘扬等领域,率先出台多项兼具实操性与创新性的地方性法规。通过完善保护机制、压实主体责任、促进活化利用,推动文化遗产实现系统性保护和创新性发展,让老街区、老建筑、老技艺在法治保障下“活”起来。
三、全面构建高水平文化法治体系的实践路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文化是重要内容;推动高质量发展,文化是重要支点;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文化是重要因素;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风险挑战,文化是重要力量源泉。”为此,需要将文化法治体系建设置于城市发展全局中统筹谋划,以法治的刚性守护文化的柔性。
一是持续优化公共文化服务法治保障。围绕保障人民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结合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与数字化服务推广实践,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规范,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数字化,切实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二是着力强化文化产业市场促进与法治建设。紧跟科技与文化融合发展趋势,完善激励创新、规范发展的法律政策环境。加强文化领域知识产权保护,特别是对数字文化、网络视听、人工智能应用等新兴业态的法治保障。依法加强文化市场内容监管与秩序维护,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三是不断夯实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法治基础。充分运用地方立法权,将红色资源、历史风貌、工业遗存、非物质文化遗产等保护利用中的成熟经验,适时转化为更具操作性、系统性的法规制度。健全多部门协同的综合执法与司法保护机制,提升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和活态传承水平。四是积极完善文化传播与交流法治引导。健全鼓励精品创作、促进文化传播的法治支持体系,依法加强网络空间文化内容建设与管理。用好历史文化与红色资源,完善文化“走出去”的法治服务,提升城市文化影响力与软实力。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基地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