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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27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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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至上是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根基
陈颖 李淑梅

  政绩观是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权力观和事业观的重要体现。“我们共产党人干事业、创政绩,为的是造福人民,不是为了个人升迁得失。”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一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党员干部必须坚守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做出过硬的、令人民满意的实绩。

  一、人民立场: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人民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为中国共产党干事创业确立了根本的价值坐标与实践遵循,是对党员干部正确政绩观的本质要求。

  人民性是马克思主义的鲜明品格。马克思和恩格斯明确指出:“过去的一切运动都是少数人的,或者为少数人谋利益的运动。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这一经典论断深刻揭示了无产阶级运动的政治立场,划清了无产阶级政党政绩观与剥削阶级政党政绩观的根本界限,规定了共产党人的政绩要为人民而树、业绩要为人民而干。

  中国共产党始终坚守人民立场,不断赋予人民立场以政绩导向的实践内涵。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革命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将马克思主义的人民性品格转化为具体的行为准则。以邓小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作为衡量党的一切工作成效的标尺,实现了人民立场与政绩评判的深度融合。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提出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体现了党的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规定了政绩创造的出发点、落脚点和本质要求。新时代新征程,面对高质量发展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艰巨任务,针对一些干部存在急功近利、重个人升迁轻为民造福等突出问题,党中央强调党员干部要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这具有极强的现实针对性与重大的时代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要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创造经得起实践、人民、历史检验的实绩。”党员干部只有坚持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才能从根本上廓清政绩迷雾,校准政绩方向,牢固确立和自觉践行正确的政绩观,为确保党和人民事业行稳致远提供根本保证。

  二、为民造福:正确政绩观的价值指向

  人民至上并非抽象的理论原则,而是具体的行动遵循。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的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为最高价值追求,为民造福正是这一追求在执政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它要求政绩创造必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发展成果真正惠及全体人民,这也是党的“为人民服务”宗旨的践行与落地。

  从价值实现维度来看,为民造福需要处理好显绩与潜绩的辩证关系。显绩聚焦人民群众的现实需求,是短期内可感知、能落地的民生实效,如基础设施改善、公共服务提升等;潜绩着眼长远发展,是需要长期积累、逐渐显现的基础工程,如生态保护、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这一论述深刻揭示了政绩创造需把握显绩与潜绩的辩证统一,既要立足当下展现“功成必定有我”的担当,主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在当下就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也要着眼长远,涵养“功成不必在我”的境界,甘当铺路石、愿做栽树人,为后人留下发展空间。显绩与潜绩有机统一,共同彰显正确政绩观的长远视野与责任担当。

  在复杂的治理实践中,党员干部要确认“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将人民福祉置于政绩创造的核心位置。在新时代,党中央坚持纠治数字造假、竭泽而渔等突出问题,从理论与实践上正本清源,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提供鲜明的价值导向。

  三、人民满意:检验政绩的根本标准

  党员干部的政绩是否契合人民至上的价值指向,人民是否满意是根本检验标准。在政绩评价中,要坚持实践与认识、真理与价值的辩证统一。

  评判人的活动及其结果要坚持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的统一,政绩作为党员干部的执政活动及其结果,也要接受真理性与价值性的评判。真理尺度关注的是“政绩是否符合客观规律”,价值尺度锚定的是“政绩是否满足主体需要”,二者辩证统一、不可分割。只有符合客观规律的政绩,才具备造福人民的现实基础;只有满足人民需要的政绩,才能彰显出积极的价值和意义。人民满意正是将真理尺度与价值尺度有机融合的政绩评价标准,其核心是将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切身感受与长远利益作为政绩评价的内在依据,使价值评判建立在增强主体获得感的真实基础之上。这种价值评判不是抽象的情绪表达,而是基于实践体验的综合评判,涵盖物质生活改善、发展机会公平、社会治理有序、生态环境美好等诸多方面。

  将人民满意的根本标准落到实处,需要依托科学的认识方法与健全的制度机制。调查研究作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具体运用,是连接主观认识与客观实践的桥梁。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研,能精准把握群众的客观需求,使政绩创造的主观认识更加贴合客观现实。我们党强调问计于民、问效于民,让作为实践主体的人民群众参与到“检验认识成果”的过程中,能够使政绩检验更加科学有效。它要求党员干部保持清醒的认识和判断,以实践的客观科学性检验政绩,以人民的认同和满意衡量政绩,确保政绩创造始终沿着人民至上的方向稳步推进。

  总之,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是中国共产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的内在要求,也是扎实推动共同富裕、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的重要保障。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唯有以人民利益为根本遵循,方能创造出经得起人民和历史检验的实绩,彰显出党的人民至上的价值追求与责任担当。

  (作者分别为中山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教授、南开大学哲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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