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向来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然而仍有人在暴利诱惑下铤而走险,近日,某印刷企业因侵犯著作权罪被查处,涉案人员被判刑。
蓟州区文旅局接获线索,某印刷企业未报备就准备投产,执法人员上门调查发现二十余名工人正在印刷、装订、打包,厂房内堆放着大量已印刷的书页和成册图书,共计22596册,负责人李某无法提供印刷委托文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非法盗印图书达500册即可刑事立案。经鉴定,该批图书均为侵权复制品。案件移送至和平区检察院,该院认为,李某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作品,构成侵犯著作权罪,依法对其提起公诉。法院最终对李某判刑二年九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