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谷里,一缕烟火从残寺的断壁间升起,两个灰头土脸的羊倌背对着背坐在山石上,火堆里的土豆烧得焦黑开裂。地质队钻探工张常春站在山顶望见这缕烟火时,不会想到多年以后,这个场景会化作诗句里“青黄不接的一生”,更不会想到自己会以“张二棍”之名,成为那个用文字为荒野立传的诗人。近期,他的诗集《我愿埋首人间》带着山野的尘土与温度出版,304页的诗行里,藏着一个地质钻探工与诗人的双重生命,更藏着一个时代最朴素的疼痛与温柔。
从张常春到张二棍
黑脸膛的诗人来了
见过张二棍的人总会被他那张“与诗意毫不搭边”的脸触动。黑脸膛、小眼睛、浅眉毛、深眼窝,这个常年在野外奔波的北方汉子,走在大街上常被误认为是刚从工地或庄稼地出来。
1982年生于山西省代县的张二棍,命运的轨迹在18岁那年转向荒野。他走进大同市217地质队,成了一名钻探工。此后二十年,他的生活与荒山野岭深度绑定:钻探设备在峡谷里抛锚时,队长得爬上山顶找信号联系厂家;工人们在荒野四散,有人蹲在石头上抽着旱烟想老婆,有人追着野兔跑半座山解闷儿,有人对着山谷骂娘发泄疲惫。时间在这里失去了都市的紧迫,变成了“青黄不接的一生”,在山羊的唇齿间缓慢流淌,发出“咔咔”的声响。年轻的张常春(他的本名)就在这样的时光里,养成了漫山遍野闲逛的习惯,用脚步丈量山谷,用眼睛记录荒野。
“二棍”本是村里人给他起的诨号,带着北方乡村特有的粗粝与倔强。多年后,他将这个名字作为笔名,既是对来路的认领,更是一种创作姿态的宣言。他笔下的世界,正如这个名字的质感——没有精致的雕琢,却有木棍击打泥土的力量,溅起的灰土里藏着最本真的诗意。在诗集《我愿埋首人间》的扉页,他写道,“我住在这人间的哪里/也不过是一场客居”,这句诗像一句自白,道尽了他对生命的认知:每个人都是人间的过客,却要在客居的时光里,留下属于自己的痕迹。
地质队生涯里,他见过二十次春暖花开,二十次黄叶漫卷,更见过无数为生存挣扎的人们,那些碎片像稻草般压在“张常春”身上,直到他需要一个“张二棍”来分担重量。“我希望这个‘张二棍’能用字句把这些运送到纸上,这样我会轻松些。”于是他开始写散文、日记,后来分行成诗,一个地质钻探工就这样在荒野中长出了诗人的翅膀。
他的诗歌启蒙,没有名师的指点,只有荒野的馈赠。在地质队的铁皮房里,煤油灯昏黄的光线下,他把所见所闻写在“工作手册”的背面:“大风从东刮到西,从北刮到南,无视黑夜和黎明”,这是他对荒野气候的记录;“在我的乡下,神仙们坐在穷人的堂屋里,接受了粗茶淡饭”,这是他对故乡的记忆。这些粗糙的句子,后来都成了《我愿埋首人间》里的珍贵诗行。
来自荒野的馈赠
钻探记录成诗歌
张二棍的诗,总是带着旷野的呼吸。他能清晰地记得500个村庄的名字:上花轿村、塌窑庄,黄土高原上被遗忘的角落。“这些村庄里住着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每个人都有九千九百九十九个故事。”他在诗里为这些村庄立传,为无名者画像。钻探机巨大的轰鸣声里,他听见石匠凿佛的“叮当”声,记下医院里孩子撞墙的“咚咚”声——这些“毫无美感”的日常,经他的笔点化,都成了带着体温的诗行。
他的创作秘诀简单却珍贵:“作为诗人不要唤醒什么,而是等待被唤醒。”荒野中的一草一木、一人一事,都可能成为唤醒他的开关。初春的花、深秋的风、山泉穿过乱石的形状、腐烂中生长的蘑菇,甚至山猪的婚床、毒蛇的巢穴,都在他的诗里获得了生命。“旷野中的万物,过着比我们精彩一万倍的生活。”这份敬畏让他始终俯身观察,“怎么会趾高气扬,怎么会不卑微、不俯身啊。”
在长期的旷野生活中,人的事其实并不重要,个人的悲欢离合也不重要,自然的野性与生命的感动,会让一个人逐渐走向开阔。这种开阔在他的诗里体现为对自然的深刻共情。“我渴望置身在一个鱼鸟问答的世界里”“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和物质的短暂情人”,这些诗句里藏着他对理想世界的向往——一个没有世俗纷扰,只有生命本真的世界。而当他“走向荒草,荒草就是真理;离开荒草,荒草就是圈套”时,又清醒地认识到理想与现实的距离,这种矛盾让他的诗歌更具张力。
“张二棍”这个名字与诗人身份的割裂,恰恰是他诗歌美学的最佳注脚。当古典诗词还在吟咏“江梅伴幽独”“吴钩霜雪明”时,他却用黑脸膛、土豆、羊粪这些粗粝的意象,构建起“反诗意的诗意”。这种真性情,让他的诗在苦难中生长出温柔。
苦难与原谅的哲学
才是反诗意的诗意
苦难是他诗歌的重要主题,却不是终点。在《我愿埋首人间》的“辑七:种下高粱,酿新酒,种出桑麻,做新衣”中,《石匠》一诗,“他祖传的手艺/无非是,把一尊佛/从石头中救出来/给他磕头/也无非是,把一个人囚进石头里/也给他磕头”。石匠的手艺里藏着生存的悖论:救佛与囚人,都要磕头。这既是对石匠命运的写照,也是对人间生存法则的隐喻——每个人都在救赎与被救赎、禁锢与被禁锢中挣扎。
最动人的莫过于他对于苦难的“原谅”。这种原谅不是廉价的同情,而是对生存本质的深刻体认。他不喜欢“苦难诗人”这个标签,却愿意坦然接受苦难的馈赠。“我写作时会屏蔽幸福、自私的一面,不是生活中没有美好,而是我想提醒自己,生活并不总是一帆风顺。”他更愿用爱、关心、分担、同情来替代悲悯、济世这些沉重的词。在《冬天的人》中,他写道,“冬天的人/像神祇一样走来/因为我在冬天爱上了你”,寒冷的冬天因爱而温暖,苦难的生活因诗意而明亮。这种在绝望中寻找希望的力量,让他的诗超越了单纯的苦难叙事。
面对“为何总是写苦难”的疑问,他用诗句作答,“在夜色中/我有三次受难:流浪、爱情、生存/我有三种幸福:诗歌、王位、太阳”。流浪的漂泊、爱情的苦涩、生存的艰难,是他经历的苦难;而诗歌的慰藉、精神的王座、太阳的温暖,是他找到的幸福。这种受难与幸福的共生,构成了他诗歌的精神内核。这正如他在诗中写的,“活在这珍贵的人间/人类和植物一样幸福/爱情和雨水一样幸福”,苦难与幸福本就是生命的两面,缺一不可。
落日,是他诗中反复出现的意象,也是他对人间态度的象征。“无山可落时/就落水,落地平线/落棚户区,落垃圾堆/我还见过。它静静落在/火葬场的烟囱后面/落日真谦逊啊/它从不对你我的人间挑三拣四”。这首《太阳落山了》收录在“辑十二:落日真谦逊啊,它从不对你我的人间挑三拣四”中,落日的谦逊,恰是他的人生哲学:不挑剔人间的美丑,不回避生活的苦难,坦然接纳生命的全部。这种态度让他的诗既有痛感,又有温度。
拿起钻探机,是直面荒野的张常春;拿起笔,是书写人间的张二棍。这种双重身份的拉扯,让他的诗歌充满张力。他形容自己的生活是“在食物链的底端,隐藏起自己的怯懦和多疑”,却又“一次次把双眼蒙住,期待着睁开的刹那,就可以置身于一个植物世界里”。这种对现实的隐忍与对理想的向往,构成了他创作的原生动力。
在钻探与诗歌之间
有双重生命的拉扯
地质队的工作塑造了他的观察方式。常年野外作业让他习惯了“从黎明到黄昏,阳光充足,胜过一切过去的诗”的生活节奏,也让他对自然有着超乎常人的敏感。他能从“远处一片光秃秃的杨树林,枝丫上零星挂着几只四处漏风的鹊巢”中,看见“再也没有比那更清贫的家了”;能从“一条深深的小径”返回时,发现“头顶已挂满露水,脚印里落满了迷路的星辰”。这些在《我愿埋首人间》的“辑三:脚印里,落满了迷路的星辰”中出现的诗句,都是他用钻探工的脚步丈量荒野,用诗人的眼睛捕捉诗意的证明。
这种双重身份也让他对“人间”有了更复杂的理解。作为钻探工,他见过人间的粗粝:工友因工伤断了手指,老乡为了几亩薄田争执不休,流浪者在桥洞下蜷缩过冬;作为诗人,他又能从粗粝中发现温柔:断指的工友用残手抚摸孩子的脸,争执的老乡在暴雨中抢出一袋种子,桥洞下的流浪者给流浪猫留半块馒头。这些观察都化作了诗句,“一个人太少了/我只能是桑,是槐/被别人指着,骂着的时候/我不能+1,不能点赞/不能既指向自己,又骂向自己”,道尽个体在群体中的孤独与坚守。
他在诗歌中坦诚面对这种身份的矛盾。“在无穷的对峙里,我长成了自己的仇人/面也不和,心也不和/现在,我对这个不堪的自己/也无能为力了,总是一边像个佞臣/谄媚着,君王般傲慢的自己/一边,仿佛多疑的暴君/对这个谏官般苦口婆心的自己,屡动杀机”。这首《与己成仇》,将自我的拉扯写得淋漓尽致。他既想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又不得不做“物质的短暂情人”;既渴望“鱼鸟问答的世界”,又挣脱不了“食物链的底端”的现实。这种矛盾没有让他迷失,反而成为养分——他的诗因此更真实,更贴近普通人的生存状态。
随着诗集《我愿埋首人间》的出版,他的诗人身份被更多人知晓,但他始终没有丢掉钻探工的底色。“小开本,口袋书,随身装,随时读”的出版设计,恰如他的诗歌风格——朴素、便携,却能在不经意间击中人心。他拒绝被贴上“精英诗人”的标签,坚持“诗意不在远方,而在我们脚下的土地,在我们身边的人间烟火中”。这种坚持让他的诗始终扎根大地,带着泥土的芬芳。
我要始终埋首这人间
诗歌是救赎也是宿命
“地质钻探诗人”的标签背后,是张二棍对诗歌的敬畏与依赖。张二棍为挽留母亲的生命卖掉房子、累得趴在桌上的模样让人心疼。这个常年在旷野行走的诗人,太需要精神支撑了,而诗歌恰是他的救赎。
“用诗歌发声的人,不免会生出在文字里做个蜘蛛侠的感觉。”他拿自己和李白、杜甫比,和同时代的诗人比,深知自己的渺小,却更清楚笔下那些沉默者的无助,“我什么都没有,只有笔。写下来,这是动力,也是无力。”
这种无力感催生出最坚韧的创作。他的诗里,乡愁不再是传统的田园牧歌,而是“县愁、省愁、星球之愁”,是“房愁、碗愁”,是每个游子对归宿的寻觅;神灵不再高高在上,而是和凡人一起分食烤红薯,接受粗茶淡饭的朴素;连落日都带着人间的温度,平等地照耀着棚户区与垃圾堆。
评论家谭五昌说:“张二棍的诗充满生命的痛感与灵魂的哀伤,拒绝肤浅的欢乐,用朴实的语言展现了底层的生存图景。”在这些痛感背后始终有一束光——那是诗歌的光,是希望的光。
“因为苍天在上,我愿埋首人间”,道尽了他的写作姿态。这不是妥协,而是对人间最深的敬畏。就像那个背着受伤的羊找钻探队的老羊倌,羊快死了,老羊倌快哭了,张二棍从中看见“许多时候,人也是这样”。他把这些瞬间刻进诗里,不是为了猎奇,而是为了让每个在现实中摸爬滚打的人,都能窥见自己。
“人间之诗”是对张二棍作品最好的定义。他写贩夫走卒、引车卖浆者流,写平常却惊心动魄的人间景象。作为亲历者,他与这些人心心相连,笔下的文字自然能引起共鸣。他的诗集在诗歌出版低迷的环境中能够加印上万本,便是证明。更难得的是,他的诗既写出了日常生活的超越性与神性,又让神性最终回归人间,他说:“是为了发扬、拓展、丰富人和人生。”
人间或许有苦难、有困顿、有荒诞,但只要有太阳、有心上人、有街上的烟火,就值得“埋首”相待。这种热爱,让张二棍在“三次受难”中,依然能找到“三种幸福”;让他在“万人都要将火熄灭”时,“一人独将此火高高举起”。
如今的张二棍减少了奔波,将更多精力投入创作,但荒野的记忆从未褪色。初春的花、深秋的风、山泉的形状,仍在他脑海中鲜活着。他依然是那个“在无穷的对峙里,长成了自己的仇人”的矛盾体,一边谄媚着傲慢的自己,一边对苦口婆心的自己“屡动杀机”。但他知道,诗歌是自证的过程,底层、深渊、苦难、卑微可能是某些诗歌的要义,但不是写作者的符号,他也可以写天使、殿堂、发动机、大学。
翻开《我愿埋首人间》,那些来自荒野的诗句扑面而来:羊倌的烟火、石匠的凿声、撞墙的钝响,最终都化作原谅的温柔与埋首人间的坚定。这个黑脸膛的诗人,用二十年地质队生涯积攒的尘土,和十年诗歌创作提炼的星光告诉人们:诗意从不在远方的星空,而在埋首人间的刹那——因为苍天在上,所以人间值得。当微风翻起书页,那些诗句像荒野的草一样生长,像落日一样温柔,提醒着每个在人间摸爬滚打的人:你来人间一趟,总要看看太阳,总要为这人间,留下点什么。(图片由张二棍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