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开头的序曲是《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家》,弗里达·休斯以细腻的感知力描写小时候的匮乏,泥土、根茎、立足之地、土生土长的现实和隐喻,以及一些出现在童年的宠物,而自己没能成为它们的归宿的遗憾。这本书将从一座小花园启程,寻找无数维度的彼此圆满。
我很不愿意细数在弗里达·休斯的生命之中,一个接一个的自杀事件或其不可测的影响力。而我自己年轻时,也是作者的母亲西尔维娅·普拉斯的一位忠实读者。西尔维娅·普拉斯曾是美国重要的诗人,她在自传体小说《钟形罩》里那些优美的、战栗的、深渊般的、萤火虫式的精神描写令我陶醉。
我也不太想细说,自己经历的小姨疯癫,而后是表妹的自杀,因为各种各样的人生际遇、精神创伤都是有可能的。我见过无数近似或不近似的人或命运,表述可以这样或那样,然而其中包含了太多人,他们想表达而无法表达的孤独、沉痛和一点点脱身的拯救之路。
这儿,我想说说弗里达·休斯整日辛勤劳作的花园。英文世界中,约翰·弥尔顿的史诗《失乐园》是文学史的巅峰。对生长于西方文化的人们,花园是一个很重要的意象。它看起来庸常不过,只是中产阶级屋门前的必备,然而它是人类基因中最深刻的向往,它是亚当和夏娃最初天真的伊甸园,也是世间人们瞥见地狱、经过炼狱最后登顶的荣光。
你看,弗里达·休斯描写自己发现喜鹊乔治的过程。假山基座里一只受伤的幼鸟,嘴里满是苍蝇卵。作为读者,我一开始一厢情愿地认为它就是乔治,直到弗里达·休斯一锹一锹地翻动坚硬的土地,见到另一只愤怒的小喜鹊,我才知道开头的那一只会死掉,不出意外,乔治这个光荣的名字,将落在愤怒的小鸟头上,成为生命的华冠——同时,她作为作者,轻柔地一抹我的主观。
沉浸在《失乐园》的文化之中,弗里达·休斯一心一意,感受一切得失错漏,寻找失去的乐园。这样一个一半阴影一半阳光的女儿,一点一滴,耐心地开拓荒原,搭建花园,进而养育一只小喜鹊。这些看起来风平浪静的小事儿,脑海里的悲欢离合却如同掠人性命的海啸一再狂暴地发生。你的灵魂犹如一只穿越风暴的海燕,穿过去,奋力地穿过去,你身后的一切就会变成影子。
经历过,你就会沐浴阳光。生来局限的创伤,抑或后来经历的悲伤,实际上有太多的小说和诗歌在描述。在《喜鹊乔治》的日子里,弗里达·休斯先是不断地付出,然后与心爱的人分离,与心爱的喜鹊分离,也许一切心爱的,将会与我们一体,形成最结实的自我——当然,像每个普普通通的人一样,她用心经过了一轮轮丧恸,从最深处涌来的冲击一波又一波,“我又失去了我爱的。”“我爱的终归会离开我。”“是我不够好吗?”“是我不配得到圆满和幸福吗?”
诸如此类必然发生的犹疑,是不可自拔的肉身黑暗,也是最终体悟阳光的思绪豁口。而瑞士当代著名德语作家彼得·施塔姆的短篇小说集《弃园》与之相对应,他曾写过一个结果截然相反的故事,故事是从邻居视角来写的。邻居看着一个经历了母亲的癫狂和重病的家庭,父亲和兄弟们相继自杀,唯一的女孩露丝喜爱阅读,着装整洁,甚至正常到结了婚,也有了花园,看起来十分有希望像普通人一样庸碌而幸福,然而有一天,她的丈夫消失了,她不再出门了,她的花园渐败了。
在现实生活之中,渐败的结局更为常见,尽管每个人的潜意识都向往光明,都期盼一个光明的结局。每个人都愿意乐观地看待世界,某种意义上,人们收容悲伤的能力非常有限。他们有逃离痛苦和悲伤的本能。不过,其实平静和幸福这事儿,它既简单,又不那么简单。它需要刻苦,也需要天赋,它需要耐心,也需要机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