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带着满心疑惑,拨通了本报热线23602777。他向记者反映,在东丽区富安路与津塘公路交口,每天都有占路摊贩聚集。不少摊贩都表示交了管理费,刘先生不禁发出疑问:“到底是谁在收费?”
接到线索后,记者立即前往富安路与津塘公路交口。晚上6点钟,道路两侧已经有了不少摊位,商贩们的叫卖声此起彼伏。加上购买者随意停车,通畅的道路变得异常拥挤。
一名摊贩透露,以前他们也是东躲西藏摆摊,后来有人每月来收管理费,他一次要交600元。“交了钱,摆摊就踏实了。”
《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明确规定,禁止占用道路从事摆卖、餐饮等经营活动。如此情形,不禁让人对管理心生疑惑。记者找到新立街道办事处,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街道从未收取占路经营摊贩的费用,也从未授权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收费。
那摊贩口中的交费是怎么回事?工作人员介绍,这些违规经营的摊贩在经营过程中,遗留了大量垃圾,导致负责该片区卫生的第三方扫保公司作业负担大幅增加。为平衡清扫成本、达到扫保标准,扫保公司与涉事摊贩协商,按照摊位大小划分经营区域,并依据垃圾产生量收取差异化的保洁费用。
新立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坦言,该路段占路摆卖问题确实是治理难点,街道存在执法监管不严的问题。目前,街道办事处已组织专门力量开展专项集中清理整治行动,全面取缔了占路经营行为。同时,建立起该区域的联合监管与动态巡查机制,还对扫保公司自行收费的行为进行约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