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某饮料品牌在北京、浙江、山东等地公交站台投放的3D立体户外广告,引发争议。该广告中的巨型饮料瓶“破壁而出”,颇具创意,但瓶身高度超过1.5米,凸出部分超过30厘米,因挤占公共空间、影响市民休息和存在安全隐患,遭到网友吐槽。
这种事与愿违的创意并不是孤例。某地购物中心户外广告大屏,一条仿生“巨蛇”探出身子,仿佛随时要从屏幕中冲出来,过于逼真的效果让人望而生畏;在电梯里,有的“魔性”广告,一句话、一个字反复循环播放,令人不适,被网友称为“精神污染”……
城市公共空间,广告的创意边界在哪里?
创意可以“出圈”,但不能“越界”。在“流量即注意力”的今天,越来越多品牌营销手段从平面走向三维、从静态走向动感,裸眼3D大屏、异形海报、户外互动装置屡见不鲜。商家为了吸引眼球而绞尽脑汁,不惜猎奇、媚俗,甚至夸大宣传,把商业营销从装点城市的“美”,异化成了挤占公共空间、损害公共利益的“碍”。换句话说,当广告创意进入复杂而多样的公共空间,它就不再只是一个商业行为,而是城市治理、公众体验、社会审美多方交织下的系统工程。毕竟,一个真正的好创意,是与消费者产生共鸣、与城市肌理融合共生,融入人们日常生活中的。
城市的活力,不是靠商业霓虹与视觉奇观堆砌出来的。商业宣传自然有其价值,能营造氛围、带来新意,但城市的核心是人,公共空间终究是为人服务的。因此,如何维系城市空间中商业活力与人文关怀的平衡,是亟待破解的课题。广告营销手段千变万化,城市治理手段也随之而变。有的地方给异形广告“立规矩”,明确“广告物外延不得超过15厘米”;有的地方以规范性、安全性、高品质为标准,评选高颜值店招,鼓励商家为城市生活添“颜值”“气质”……一个真正有温度、受欢迎的城市,理应让商业活力与品质生活并肩同行。
有句话说得好,营销如冰块,过度变添堵。城市空间并非纯粹的“商业画布”,而是市民共同生活的家园。多一分对人的理解,少一分自我张扬;多一分对城的解读,少一分过度渲染,广告创意之美,唯有与公共空间之用、人文关怀之暖相协奏,才能谱出动人的韵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