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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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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01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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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提示
规范春节期间市场价格行为
通讯员 金世惠

  2025年春节将至,为进一步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营造良好节日市场氛围,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就规范春节期间京津冀市场价格行为联合提示如下:

  各经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主动履行社会责任,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守信原则,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自觉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

  各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相关规定。标价要做到真实准确、货签对位、标识醒目,价格变动要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

  各经营者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通过实体店线下经营、电商平台、线上旅游平台、App、直播营销等各种方式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均不得出现低价诱骗高价结算;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履行价格承诺等价格欺诈行为。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推动商品或服务价格大幅度上涨。

  经营粮油果蔬肉蛋菜奶等民生商品的经营者,药品经营者、扫雪铲冰等季节性用品经营者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保障价格基本稳定,不得囤积居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

  各餐饮经营者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店内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标价内容应保持一致,因产地、规格等特征不同而实行不同价格的,应分别标示品名、价格,不得出现“两套菜单”。销售“小份菜”“半份菜”的,应当标明“小份菜”或“半份菜”的价格。提供外卖打包服务的,要做好外卖打包费明码标价。年夜饭销售过程中要规范落实明码标价要求,合理制定价格,不得隐瞒价格附加条件。

  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提供住宿及服务的,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要信守承诺、遵守合同约定,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临时涨价。

  旅游景区要做好门票价格、导游讲解和游乐设施等收费公示,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价格行为;不得出现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不按规定明码标价,不执行对特殊人群的相关减免、优惠措施等行为。

  各庙会游园会、特色旅游街区、旅行社、电影院、文娱演出、休闲娱乐、体育赛事等经营者要严格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

  各客运公司、出租车公司、网约车公司、铁路、高速公路、航空公司、航空票务代理公司、救援托运、停车收费、充电设施经营等单位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交通客运市场的价格秩序。高速公路服务区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收费应当明码标价。停车收费经营单位要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按政策对相关车辆实行减免优惠。航空销售网络平台经营者、航空公司、航空销售代理人要自觉规范价格行为,维护航空运输市场价格平稳。

  各卖场、商场、市场、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等交易场所提供者要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场所(平台)内经营者的规范和引导。

  京津冀三地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应当认真对照上述要求,建立和完善内部价格管理机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妥善处理各类纠纷。

  京津冀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强春节期间市场价格协同监管执法,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为京津冀群众度过祥和欢乐的春节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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