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1月13日电 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经最高法核准,强奸未成年人的罪犯郭某某、尚某某、公某某13日被依法执行死刑。
据悉,郭某某利用教师身份在长达六年的时间内对其任教的多名小学女生实施奸淫达百余次,还多次猥亵多名小学生;尚某某专门物色脱离家庭、学校监护、看护的低龄幼女作为犯罪目标,长期对被害人实施性侵害;公某某针对农村留守儿童,不仅单独实施性侵害,还伙同他人轮奸、猥亵,侵害长达数年。三人的罪恶行径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严重挑战法律和道德底线,犯罪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罪行极其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