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对房地产相关工作作出重要部署,出台系列支持政策。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调整住房限购政策,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推动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9月29日,人民银行发布住房信贷政策,统一首套和二套房首付比例下限,调整存量房贷款利率。住房城乡建设部支持城市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因城施策调整住房限购政策。
近年来,我市多次调整优化住房限购、住房信贷、住房公积金、套数认定等房地产调控政策,不断满足了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了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当前,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人民群众对住房需求由“有没有”向“好不好”转变。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人民群众多样化住房新需求和对高品质住房的新期待,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转型和高质量发展,我市出台了《通知》。
《通知》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
(一)取消住房限制性措施。
一是取消本市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购买、转让等方面的限制性措施。不再对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上限实施指导。二是取消本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标准。
(二)落实国家金融支持政策。
一是调整差别化的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对于在本市贷款购买住房的居民家庭,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不再区分首套、二套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15%。二是优化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价,发挥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作用,引导商业银行稳妥有序做好存量房贷利率批量调整工作。基于借款人资信状况、风险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新发放二套房贷款利率,减轻居民家庭购房负担。三是发挥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作用,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依法加大房地产“白名单”项目贷款投放力度,督促商业银行尽快落实已授信贷款资金,提高新增融资贷款发放比例,积极满足房地产项目合理融资需求。
(三)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一是改革完善房地产开发管理制度,结合各区商品住房去化周期等情况,科学控制增量,合理把握商品住房供应节奏,促进房地产市场供需平衡。二是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设计规范和标准,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积极探索建设更多“好房子”,不断满足居民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同时,各区人民政府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区施策,用好房地产市场调控自主权,根据本区实际采取发放购房补贴、开展商品房促销、举办展览展示活动等措施,提振市场预期和信心。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指导各区做好房地产相关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