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日前,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规范京津冀中秋国庆节日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规范假期市场价格。
国庆假期即将到来,旅游市场迎来一波小高峰。告诫书指出,旅游景区经营者应严格规范景点内小商品、餐饮等延伸服务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不得私自设立“园中园”,擅自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提高门票价格。各类宾馆、酒店、民宿等经营者应当在收费场所的醒目位置标明客房类型、计价方式、价格、另外付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不得在预订房间订单生效情况下擅自提高价格。此外,告诫书还对特色旅游街区、各客运公司、商场市场等价格作出相应规定。
京津冀三地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加大市场巡查力度,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商品的价格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秩序。 本报记者 刘畅
本版图片除署名外由受访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