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
兰日旭
中央财经大学中外经济比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等联合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完善科技金融产品服务,大力发展知识产权质押。
作为企业的重要无形资产,知识产权既是保护企业创新生态的“护城河”,也是创收增利的有效工具。如何盘活沉睡的知识产权,使之产生相应的经济价值?日前,记者采访了中央财经大学中外经济比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兰日旭。他认为,应进一步畅通知识产权质押和证券化渠道,加快知识产权的转化与运用,进一步促进京津冀科技企业创新发展。
当前,京津冀科技领域协同正加快推进,不少北京研发成果在津落地转化,亟须发挥知识产权融资功能,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后盾。
“京津冀地区拥有大量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等知识产权,但盘活起来用于融资的比例并不高。”兰日旭说,与传统借贷不同,知识产权融资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知识产权的无形性和专有性使其价值评估存在较大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质押双方可能难以就知识产权的价值达成一致,知识产权的价值在质押期间发生较大波动,知识产权处置难度较大等均成为知识产权质押的堵点。
他认为,应加大知识产权质押的宣传引导,为企业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和经验,并给予一定的激励措施,使企业知识产权融资在深度和规模上取得新的突破。要探索建立京津冀知识产权质押的联合授信机制,加速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的多维融通,逐步建立贯穿创新主体发展全生命周期的知识产权质押服务。同时,发挥三地保险公司、担保机构等风险分担和增信作用,加快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险、专利执行和专利被侵权损失保险等新型保险产品的开发、应用,破解知识产权质押过程中的风险问题,推动更多“知产”转变为“资产”。
《关于金融支持天津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强调,规范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推动知识产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融资新模式发展。
兰日旭建议,加快探索知识产权证券化,促进金融业与科技企业的产业链、创新链相互赋能,激发京津冀地区知识产权融资新活力。通过制定有效的政策措施,促进“政产学研用金”协同创新,化解科技企业发展中的资金难题。同时,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市场认可度,加强企业知识产权的合理估值,强化企业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风险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质效,助推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