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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3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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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委会石墩子占道
居民质疑乱圈乱占(图)
本报记者 韩爱青 文/摄

  为防止车辆无序停放,社区居委会在办公地点门前砌了两个石墩子。居民质疑,此举属于“乱圈乱占”。

  居民反映的是南开区兴南街紫光苑社区居委会,其办公地点位于小区4号楼旁,是一处独立的平房。8月下旬,居民刘女士发现,社区居委会门前砌上了两个石墩子,而且位置在小区主干道上。“这两个石墩子占用部分主干道,且正处于路口拐弯处,给双向错车或大型车辆通过带来影响。”她咨询社区网格员,墩子究竟是谁设置的?目的是什么?对方表示要去调查,之后就没了下文。

  刘女士告诉记者,紫光苑目前有5栋楼,是建于上世纪九十年代的老小区,虽然也面临车位不足的窘境,但一直没有安装地锁等固定物圈占车位的情况发生,居民们遵循“先来后到”的原则,谁先回到小区谁就在空地上停车。这次社区居委会门前出现石墩子,她感觉有些意外。如果是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所为,她认为,工作人员此举欠考虑,石墩子放置位置是小区公共区域,即便为了管理,也应该征得大部分居民同意。这样做,不利于社区管理。“居委会是社区的管理者,如果他们明知违规还要这么做,那以后如何管理其他居民呢?”刘女士质疑。

  记者在紫光苑小区内看到,社区居委会门前有一小片石砖地,紧挨着小区主干道,这两个石墩子确实在主干道上靠边的位置。有石墩子在,车辆无法在居委会门前停放。

  石墩子究竟是谁放置的?紫光苑社区居委会负责人承认,是居委会放置的,但事出有因。小区没有规划车位,居民们见缝插针地停车,总有车辆停在居委会门前,导致一些老年居民来居委会办事不方便。以前曾经放置过非固定的防停车装置,但作用不大,装置经常被人挪走,汽车照停不误。他们实地查看过,这两个石墩子不影响道路通行。

  “未经居民同意,社区居委会在小区公共区域安装石墩子,合适吗?”面对记者的提问,负责人表示,他们放置石墩子是为了防止有人停车堵门,并不是圈占,不违反相关规定。同时,石墩子不影响车辆和居民通行,也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其实他们也想过其他办法,比如在居委会门前设立无障碍坡道,这样即便有人停车,也不会影响老年人进出。但需求报到南开区残疾人联合会,因为规划统筹的问题,要明年才能动工,放置石墩子是暂时性的过渡举措。如果居民反对的声音比较大,他们可以把石墩子移除,再想其他办法。

  对于居委会放置石墩子不违反相关条例的说法,法律界人士并不认同,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王秀杰律师说,《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六十九条规定,在居民区内圈占绿地、空地等公共区域或者私自设置地锁等设施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责令清除;拒不清除的,强制清除,费用由违法责任人承担。而《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十七条也明确禁止在居民区内的道路、绿地、空地、楼道、庭院等部位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所以,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在小区道路砌石墩子或者设置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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