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8月27日17时,解除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强降雨过程已经结束,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较为平稳,沿海潮位已经回落至警戒潮位以下,主干道路恢复正常通行。据了解,我市仍处于汛期,极端强降雨天气时有发生,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持续加强防汛值班值守,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及时补充、更新消耗物资,优化调整应急队伍、前置布防设备,随时做好应急处突准备,转移人员经评估安全后返回,确保我市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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