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将电话卡、银行卡提供给别人用,很快就可以得到数千甚至上万元的报酬,这样的消息背后不是“馅饼”,而是“陷阱”。近期,红桥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
嫌疑人王某欠下很多网贷,无奈之下,四处打听“赚快钱”的方法。偶然间,王某得知把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别人使用,就可以获得提成。王某本来担心银行卡可能会被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为解燃眉之急,还是决定铤而走险。仅仅一个下午的时间,王某就拿到了5万元的“提成”,可是还没睡上一个安稳觉,民警就顺着银行流水的线索找上了门。
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王某被依法判处刑罚。 通讯员 管玮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