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什么样的人是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
答: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即离家在外、自身无力解决食宿、正在或即将处于流浪或乞讨状态的人员,包括走失、务工不着、家庭暴力受害人等临时遇困人员。
问:遇到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应该怎么做?
答:当您在街头遇到流浪乞讨人员时,您可以主动劝导或帮助其到救助管理机构寻求救助。也可拨打110或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求助热线。
问:当您外出财物被盗,无钱购票回家,怎么办?
答:拨打110报警或拨打救助管理机构电话。
问:救助管理机构可以提供什么救助?
答:(1)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
(2)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
(3)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
(4)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
(5)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
问:广大市民怎样参与救助管理工作?
答:(1)告知流浪乞讨人员到救助管理机构接受救助。
(2)拨打110或救助管理机构24小时求助热线,告知流浪乞讨人员的基本情况及所在位置。
(3)对于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或行动不便人员,请及时报警告知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对其身份进行鉴别,以便开展后续救助。
(4)支持和鼓励社工机构、公益慈善组织、志愿者组织参与流浪乞讨人员发现报告、问询劝导、临时救助、心理疏导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