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白话小说《金瓶梅》本是“借树生花”,接续《水浒传》中潘金莲、西门庆等人物的故事演义而成。论理而言,书中人物的生活场景本应定位于宋代,与《水浒传》一脉相承。然而,该书作者在写作中似乎未能完全“入戏”,抑或是刻意而为,欲借宋代之名记明代之实,致使书中内容多有明代“印记”,一些发端于明朝的社会制度元素甚至屡见于书中,难免给人以时空错乱的感觉。谨以张竹坡评点本《金瓶梅》为例,略陈浅见。
与《金瓶梅词话》以“景阳冈武松打虎”开篇不同,在“张评本”《金瓶梅》第一回中,西门庆即以主人公身份亮相,其朋友、家人也陆续登场。书中介绍其身边“帮闲”谢希大的身世时,说他本是“清河卫千户官儿应袭子孙,自幼游手好闲,把前程丢了”。继而又提到西门庆因“先头浑家陈氏早逝,无人管理家务,新近又娶了本县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吴月娘),填房为继室”。
按书中交代,谢希大与吴月娘均为清河卫军官的后人。殊不知这种家庭背景存在的前提“卫所制”却是首创于明代的一种军事制度。《明史·兵志》记载:“明以武功定天下,革元旧制,自京师达于郡县,皆立卫所。”“卫”和“所”都是常备军的建制单位。每“卫”约配备兵员五千六百人,多以驻地冠名,下辖若干“千户所”或“百户所”。
尽管“卫所制”随朝代更替延续到清末,但它在宋代是不存在的。如此看来,《金瓶梅》中安排西门庆续娶清河左卫吴千户之女为妻,着实有几分“关公战秦琼”的味道。
“张评本”《金瓶梅》第五十八、五十九回中穿插描写了一桩“涉税”事件,说的是西门庆店铺中的伙计韩道国,自杭州采买一批缎绢货物运抵临清钞关,因缺少纳税用的银两,未曾装载进城,打发仆人胡秀向西门庆禀报。时任某卫所副千户和提刑所理刑之职的西门庆,即刻令女婿封了五十两银子,还修书一封,让书童一并送给钞关上的官吏钱老爹,托他在“过税之时青目一二”,盖上图章后一并交给胡秀。西门庆另派手下的一名官吏陪同,前往临清钞关衙门打点此事。接下来,韩道国将缎绢货物“两箱并一箱”,以多报少,且假充茶叶和马牙香报了税。而钞关上的那位钱老爹则心照不宣,接了报单之后,也没差人下来查点就放行了。结果是价值一万两银子的十大车货物却只纳了三十两五钱“钞银子”的税,偷逃税的比例超过了九成。
这段文字不仅生动地勾画出西门庆唯利是图的本性和封建时代官场的腐败,对税收征纳流程、偷逃税手段,以及西门庆用真金白银行贿而以“钞银子(纸钞)”交纳税款等细节的描述也堪称“专业水平”。然而,如果从历史维度分析,这桩“公案”绝无发生在宋代的可能。其原因在于它所涉及的是明代才开征的一种国内关税。
《明史·食货志》记载,明廷为增加财政收入,从宣德四年(1429)起,先后在沿运河及长江的漷县、济宁、徐州、淮安、扬州、上新河、浒墅、九江、金沙洲、临清、北新等地设立关卡,对受雇装载货物的舟船按载货多寡、路途远近征税,并且在临清、北新两关兼收货物税。为促进纸钞流通,这种税在开征之初“悉令纳钞”而不收银两,因而把上述征税关卡称作“钞关”,其所征税收亦称为“钞关税”。《金瓶梅》中把这种明代才开征的钞关税挪移到宋代,至少穿越了三百年时光,而类似“戏码”在该书中“上演”非止一次。
不言而喻,《金瓶梅》中的这种时空错乱,对一般读者是极易产生误导的。但是,换个角度看,它也把明代的一些社会生活场景展现给了读者,使之得以管窥当时的历史面貌。当然,要准确分辨书中内容所处的历史坐标,这对读者的知识储备水平和辨识能力是一种考验。须知小说毕竟是文学作品,无论其承载了多少历史信息,也不能把它当作史书来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