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装电梯、修下水道、更换自来水管……这是很多老旧社区正面临的问题,然而问题出现需要维修、需要改装却常常进行不了,即便职能部门做足了准备,也依旧推动难、施工难。问题究竟卡在了哪里?
邻居意见不统一 加装电梯难进行
引来第三方公司代替沟通
近日,河东区向阳楼街翠郁里的业主们发现小区里张贴了两则告示,都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有关。一则写着“根据上级指示,对整体楼单元安装电梯”等字样,但没有落款也没有公章。另一则是政府补贴与业主分摊费用的具体介绍,可里面也未提及是何部门进行这项工作,只有一个公司的名字——中梯(天津)建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梯公司)。
“之前也有楼门业主有加装电梯的意愿,可邻里意见难统一,现在突然出来一个公司,直接就进行登记工作。他们是政府派来的吗?我们小区确实要加装电梯了吗?”居民刘先生希望记者可以代为向有关部门求证。
记者也看到了这两则通知,确如刘先生反映的那样,通知没有落款,登记签约电话是一个手机号。记者拨打了这个号码,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在电话中称,他们公司主要负责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一条龙”服务,业主如果有加装电梯的需求,就和他们签订协议,然后他们会代办后面的所有事情,包括挨家挨户做工作,征得其他业主的同意……“如果有楼门业主不同意呢?”工作人员说,要看具体情况,他们要先去做工作。“哪个部门让您公司进驻小区办理加装电梯事宜的?”对记者的提问,该名工作人员回答:“我们中的是天津市的标,我们在河东区、河北区都在开展相关工作。”
对此,向阳楼街道办事处和社区居委会均表示,没有在翠郁里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项目进行过前期公示。记者又联系了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工作人员介绍,去年该委与其他部门共同出台《天津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指导意见》,其中提及本楼门业主作为申请人可以委托资信良好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为实施主体,具体负责加装电梯的相关工作,委托人应当与受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协议,但未推荐过任何与之相关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而且据该委了解,我市也没有启动过相关的政府招标项目。
楼上想换管 楼下不同意
换根自来水管耗时两年
因业主意见不统一,难办的事情还真不少。河北区昆宏里一个楼栋刚刚进行了入户换管施工,从业主投诉水压低,到实施换管工程,耗时两年之久。
居民王先生介绍,小区是1996年左右建成入住的,属于老旧小区。这几年,五六楼的水压越来越小。“水流小,几乎全天都得开着水管,用水桶接水。”两年前,王先生将此事反映到社区居委会,专业维修人员上门勘查后给出的意见是,需全楼整体更换自来水管。难题随之出现,低楼层的自来水可以正常使用,业主认为并不需要换管,也不想破坏自家装修,不同意施工。王先生和其他高楼层的业主很着急,多次与楼下邻居沟通,却屡屡被拒。这期间,施工人员将整体换管的必要性和大家讲得明明白白,居委会也挨家挨户做工作,但涉及个人利益,谁也不肯让步。今年初,居委会以及施工人员再次到小区协调,终于在4月底正式开始施工。
天津津滨威立雅水业有限公司是负责这次入户换管施工的单位,工程管理部负责人徐向锐告诉记者,无法顺利进行的入户换管工作百分之九十都是因为邻居不配合。“我们其实随时都能进场施工,施工时间也不长,但就是因为协调无果,无法施工。”徐向锐说,“在实际操作中,还有拖了几年都无法解决的。社区居委会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没用,费用、施工时间、赔偿等都谈不拢。”
鸡毛蒜皮事不大 蝇头小利不让步
邻里矛盾升级为邻里诉讼
记者了解到,近几年,因自身利益得不到满足,邻里矛盾不断升级进而引发的邻里诉讼也不少。仅和平区人民法院2023年受理相邻关系纠纷就有15件,2024年已有3件。天津市和信公证处是和平区人民法院的特聘调解机构,主任杨晓铭介绍,近段时间,他们接到的因邻里纠纷产生的诉状不少,你家的下水管道设在我家外墙,你家水流小要刨我家地面,你想装电梯我却不需要,你的汽车停在我家窗口,电动自行车车棚不能离我们楼太近……“在居住环境提升改造中,这种邻里矛盾尤为突出,有的是均摊费用怎么计算谈不拢,有的则是为报复‘你当年没帮我’。我们调解时,会以法律规定和事实为基础,算大账,为每一方分析利弊。平衡得失是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
天津融耀律师事务所的王秀杰律师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关于邻里关系、业主的权利义务等做了明确的阐述。第二百九十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第二百九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虽说法律依据可以解决因各种利益产生的邻里纠纷,但俗话说,“百万买房,千万买邻”,和睦共处才是邻里间最舒适的生活方式。如果大家都能以维护社区大环境的安宁为先,邻里关系就不会那么难以调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