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最新监测数据显示,4月份,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环比下降0.2%;同比上涨0.4%,涨幅比上月扩大0.1个百分点。1至4月份,CPI累计上涨0.2%。
从环比看,4月份我市食品价格下降3.2%,非食品价格上涨0.3%。食品中,鲜菜、水产品、鲜果大量上市,价格分别下降11.5%、5.4%和4.4%;鸡蛋供应充足,价格下降4.0%;猪肉供需平稳,价格上涨0.3%。非食品中,小长假期间出行需求增加,交通工具租赁费、旅行社收费、宾馆住宿价格分别上涨9.3%、5.5%和1.9%;受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调整影响,医疗服务价格上涨1.1%;受国际价格传导作用影响,汽油、柴油价格分别上涨3.0%和3.3%,金饰品、铂金饰品价格分别上涨8.5%和4.3%。
从同比看,食品烟酒价格下降1.8%。其中,鸡蛋、牛肉、鲜果、羊肉、食用油、鲜奶价格分别下降18.9%、12.7%、9.5%、6.8%、4.5%和0.5%;猪肉、鲜菜价格分别上涨5.4%和1.7%。其他用品及服务、教育文化娱乐类价格分别上涨3.6%和2.6%,交通通信、衣着、医疗保健和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1.8%、0.9%、0.7%和0.4%,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价格下降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