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在视察天津重要讲话中明确提出了“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要求,为我们提升新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确立了科学路径。“韧性安全”是城市能够有效防范和抵御各种内外风险冲击,具有在逆变环境中承受、适应快速恢复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是安全发展的新范式。
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新论述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面对国家安全形势变化新特点新趋势,创造性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这一重大战略思想,带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战胜了一系列重大风险挑战,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开创了维护国家安全的崭新局面。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新论述、新部署、新要求,阐明了统筹发展和安全理念在城市治理中的新定位,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总体国家安全观,对于我们提升新时代城市治理现代化水平,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以人为本、人民至上是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全面践行人民城市理念”,要“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将“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理念体现到城市建设的具体实践中,努力走出一条中国特色超大城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人是城市的核心,韧性安全城市“为了人民”而建,要以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为根本目标,要把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增进民生福祉作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和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韧性安全城市“依靠人民”来建,人民既是城市建设成果的受益者和获得者,也是城市建设与治理的参与者和主力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共建共治共享韧性安全城市治理新格局。
树立全周期风险防控意识是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基本要求。风险防控是实现城市韧性安全治理的基本保障。相较于“韧性”,“韧性安全”更强调风险防范和安全管控对于城市发展的重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现代城市面临自然灾害、公共卫生、安全事故、能源安全、网络安全等各种复杂的风险挑战,这就需要以问题为导向,对多重风险交织叠加问题进行精准识别、超前防范、主动应变,推动实现城市更为安全韧性的发展。要坚持预防为主。风险防控是实现城市安全治理关口前移、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御转变的基本策略。全面推进韧性安全城市建设,必须加强全过程风险防控,实现对各类城市风险的智能监测、精准研判、预防预警和有效管控,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优化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全周期管理过程维度,构建事前完备的风险预防机制、事发快速的预警响应机制、事中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事后系统的恢复重建机制。
坚持系统观念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是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涉及经济、社会、环境建设的方方面面,是一项系统复杂工程。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不断提高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全局性、系统性,提高城市发展的持续性、宜居性和积极性。要在尊重城市发展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将系统观念贯穿于韧性安全治理全过程各领域,不全面增强城市治理各要素的安全韧性。同时,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是一项需要多元社会主体参与的复杂系统工程。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构建人人参与、人人负责、人人奉献、人人共享的城市治理共同体,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良好氛围,着力构建多元协同共治格局。要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政府要负责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顶层设计,建立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规划政策体系。不断推动韧性安全城市建设重心下移、力量下倾、资源下沉,建立健全基层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网格,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动基层群众共建共治共享。同时,注重发挥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在韧性安全城市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提高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是韧性安全城市建设的关键内容。加强韧性安全城市建设要提高安全保障和防范化解风险能力。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要“在关系安全发展的领域加快补齐短板,提升战略性资源供应保障能力”。安全保障方面,要提高决策统筹能力、改革创新能力、打击防范能力、基础管理能力、群众工作能力、舆论引导能力、狠抓落实能力。韧性建设方面,要切实提升城市应急管理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基层应急管理能力,加强基层应急管理“硬件”建设,提升城市防范和应对风险能力。要适应科技信息化发展趋势,强化关键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科技支撑,用智能技术为城市韧性安全治理赋能。风险防范信息监测与预警机制是城市韧性安全治理的重要抓手,要充分发挥大数据、云计算、互联网、人工智能和5G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城市安全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对灾害和风险进行动态感知、监测预警能力,建立数字化综合响应平台,打造标准化的智慧城市大脑,切实提升韧性安全城市的智能化管理水平。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所长,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