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东丽区新立街的刘先生遇到一件烦心事:邻居家晚上弹钢琴的声音大、持续时间长,令自家孩子无法专注学习。几次协商效果不好,他想走法律途径维权,需专业部门出具噪音超标的监测报告,可他遍寻市内的环境检测机构,都被告知“不具备监测资质”。
刘先生介绍,他家楼下的孩子在学习钢琴,经常晚上在家练习,一弹就是两个来小时,有时候会弹到21点才结束。他的孩子去年升入初中,学习比小学时紧张,邻居孩子弹琴的时段和他孩子学习的时段刚好重合。楼体隔音效果差,钢琴弹奏的声音他家听得一清二楚。“孩子经常被这个声音打扰,不能集中精力学习,而我们家长束手无策。现在只要一听到钢琴声音,我就精神紧张……”刘先生告诉记者,他和邻居就此事协商过两次,请对方采取隔音措施或者降低钢琴音量,但对方说不可行,只答应尽量减少在家弹琴的时间,但其后情况并无太大改观。
无奈之下,刘先生想采取法律途径维权,可需要有钢琴噪声超标扰民的证据,这就需要专业检测机构的监测鉴定报告。为此他查询了很多资料,并咨询了多家环境检测机构,但都告诉他无法监测钢琴噪音。
刘先生向东丽区生态环境局反映了此事,收到书面回复:本局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不具备此类社会噪声监测资质,同时经与区内两家规模较大的检测机构取得联系并咨询,两家检测机构均表示不具备此类社会噪声监测资质。公安东丽分局新立派出所民警也组织刘先生和邻居就钢琴扰民的问题进行了调解,邻居承诺以后让孩子尽量去亲友家练琴。正值假期,邻居家孩子不经常在家,扰民的情况有所改善。但刘先生担心,开学之后,问题会反复。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表示,邻里之间的噪声问题,比如弹钢琴、家庭装修、唱歌、跳舞、打闹等,暂无相关监测标准,因此我市没有机构能够监测并鉴定这类噪声。
那么刘先生遇到的困境如何破解?律师王秀杰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把噪声污染定义扩大为超过噪声排放标准或者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产生噪声,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超标排放”及“未依法采取防控措施并干扰他人”均不可取。居民住宅等区域,要求昼间(6:00-22:00)与夜间(22:00-6:00)环境噪声限值分别不高于55分贝、45分贝。超过上述标准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学习和工作的认定为噪音扰民,未超标准但是未依法采取降噪措施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在法律上同样可被认定噪音扰民。钢琴产生的噪音不持续,无相关标准,无法监测鉴定。不过之前曾有判例,法院结合物业公司和居委会证明、录音证据等综合考虑,判决限制钢琴扰民者每日弹钢琴的时段和时间。因此,如果管理部门介入,仍不能解决问题,刘先生可以收集证据起诉至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