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曲晴)近日,为继续深化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建设和推动年度履约,充分发挥碳市场控制碳排放的积极作用,根据《天津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天津市生态环境局拟定了《天津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分配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方案》列出了重点碳排放单位名录和配额总量。根据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要求和重点排放单位碳排放报告及核查结果,对原有钢铁、化工、石化等行业年度碳排放量2万吨以上的单位名单进行了更新,形成了2023年天津市纳入碳排放权交易的温室气体重点排放单位名录,共154家。根据天津市单位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下降目标要求和经济增长预期,确定我市2023年度碳排放配额总量为0.74亿吨(包括重点排放单位配额和储备配额)。
《方案》提出配额分配方法,2023年度纳入企业配额分配采用历史强度法和历史排放法。企业2023年度配额实行免费分配,分两次发放。第一批次配额按照纳入企业2022年度履约排放量的50%确定。第二批次配额待2023年度碳排放核查工作结束后,根据核查结果,综合考虑第一批次配额发放量,多退少补进行核发。
《方案》明确配额清缴,为降低纳入企业因配额缺口较大所面临的履约负担,避免出现配额过量盈余情况,在配额清缴工作中设定20%的配额缺口和盈余上限,即纳入企业配额缺口量或盈余量的最大值为履约排放量的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