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10月10日电(记者 高敬 叶昊鸣)记者10日从生态环境部了解到,生态环境部日前明确工业噪声纳入排污许可管理,将指导地方依法有序开展排污许可证核发和开展排污登记管理工作,推动“十四五”期间工业噪声依法全部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
在实施范围方面,纳入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的为行业类别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工业行业,且依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应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进行排污登记的排污单位。通知未作规定但确需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可根据名录第八条规定,提出其工业噪声排污许可管理建议,报生态环境部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