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我创作过以长江大保护为背景的长篇小说《追寻》,出版过《果园里的小鸟》《江南草木小札》《万物有灵且美》等几部大自然题材的散文集,还为大象出版社主编了一套“我的国家公园丛书”。这些作品,皆属生态题材的文学,或者说是“生态文学”。
我常年生活在江南地区。湖南、湖北在古代都属于楚国。荆楚文化,乃至整个长江文化里,从来不乏生态文学的基因。读《楚辞》和屈原的诗歌,我们会看到,里面写到了多少香草植物和山林里的动物,呈现了一种何其烂漫、绚丽和茂盛的生态文学景象。可惜的是,我们今天的文学里,少见这种丰饶、绚烂的生态气象了。我想,这固然跟当代作家辨识草木鸟兽和绘声绘色的能力远不如《楚辞》时代有关,其实也跟我们生活的自然环境发生了根本变化有关。我们早已失去了那种“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的生态环境。
对于生态文学的体会和思考,我有几点“断想”,略述如下。
一是生态文学需要创作者有一种为天地立心、替万物代言的担当精神。我们都知道一部生态文学经典之作《寂静的春天》。为什么叫“寂静的春天”?其实就是女作家蕾切尔·卡逊对上个世纪60年代,人类过度使用杀虫剂一类农药,给生态环境带来极大危害的一种预言和抗议。杀虫剂的使用,不仅杀死了田野上的昆虫,也使所有以昆虫为食的飞鸟丧失了生命,所以春天的田野里没了唧唧的虫声,也没了小鸟的歌唱,变得一片寂静。由此我也想到正在发生的日本核污染水排海事件。这不是比杀虫剂的使用更为严重的危害生态环境的行径吗?我们的作家,尤其是喜欢以海洋和各种海洋动物为主人公、以大自然为“母题”的儿童文学作家,难道不应该发声,去写出“海哭”的声音,去替千万种海洋生物发出哭泣和抗议的声音吗?
二是生态文学需要创作者秉持一种“大地伦理”和“野性原则”,而不是简单地以“人类道德”和“人性原则”来观察和描写自然万物。这一点,以我自己的一个观察和体会为例。
我童年时在山东胶东半岛农村生活,那时候没有丝毫环保意识,大人和村童都喜欢捕鸟,用弹弓打,张开罗网捕捉,连鸟窝里的鸟蛋也不放过,用现在流行的一句话说,没有一只鸟能活着飞出村庄。这样一来,鸟雀少了,田野里和树上的昆虫如螳螂、蚂蚱什么的就多了起来。尤其是到了秋后,树叶落了,仔细观察,很多树上有不少肥胖的螳螂,小路边和田埂上也有很多蚂蚱,有的在晒太阳,有的在准备产卵。产下了卵,来年就会有更多的螳螂和蚂蚱。现在,人人都懂得保护鸟雀了,每个城市和村庄里,鸟雀都成群结队,说明大家都有了环境保护意识。不过,我也观察到,在我居住的武汉东湖边的树林里、草地上,还有一些荒地上,几乎看不见一只螳螂、一只蚂蚱了。至少有二十来年了,我每次散步时都会特意留心,在树上和田野里观察和寻找,希望能找到和看到螳螂和蚂蚱什么的,但是确实一只也没有看到过。我想,这只有一个原因,鸟雀太多了,就算偶尔有一只螳螂或蚂蚱出世了,也许还没等它长大,就成了鸟雀们的口中餐。我认为,我所观察到的这个现象,也属于生态文学范畴。该站在鸟雀的立场还是螳螂、蚂蚱的立场去描写呢?或是站在人类伦理的立场去描写?在这一点上,文学评论家韦苇教授在他的《动物文学概论》里有个观点,我很赞成。他说,写动物文学、大自然文学,应该尊重“丛林法则”,守住一种公允的“中间立场”。
三是生态文学也应该是现实主义文学,是对现实生活观察、发现与思考的结果,而不能仅仅依靠想象和幻想去创作。
我们国家这些年来对长江、黄河等江河的大保护,对绿水青山的守护,对美丽乡村的建设,对国家公园的设立,对生态文明的全面推动和建设,都是作家们很好的现实题材创作资源。从细节上讲,更需要作家们深入现实,去采撷真实、鲜活和准确的文学细节。我主编“我的国家公园丛书”时,有的作者就凭着想象写到这样的细节:孩子们进入国家公园里游玩,看到一些树上结着野果,很自然地就摘下野果大快朵颐。通常来看,这样的细节并无不可。但实际上这样的细节并不准确,容易误导小读者。我们的国家公园保护有严格的规定,里面的野果是不能随意摘取,更不能张口就吃的。不深入生活,想当然地去描写,就可能出现科普错误。
再以我在长江边的天鹅洲湿地采风时获得的一个细节为例。那里有一个国家级的麋鹿自然保护区。有的小麋鹿,在芦苇丛或水塘里,会被一些植物藤子缠住小蹄子,还有的母麋鹿会把小麋鹿产在附近的田野里。我想,遇到这种情况,巡护员或当地老乡,应该赶紧上前施救,甚至抱养几天才对,但保护区的人告诉我,绝对不可以。遇到这种情况,尽量不要人为去干预,而应该让小麋鹿依靠自己的野性和求生本能解决问题。只要不是被渔网、铁丝之类的东西缠住了,小麋鹿一般都能自己挣脱。巡护员应该做的,就是远远地、耐心地守望着,有时可能要守上一整夜。往往几个小时后,就会有母鹿跑来给小鹿喂奶。有一次,一头小鹿落单了,他们守了一夜,第二天天蒙蒙亮时,发现小鹿不知什么时候不见了。走近现场仔细一看,发现了母鹿的蹄印,说明小鹿被妈妈领走了,他们也就放心了。
从怎样对待落单的小麋鹿的细节上看,如果仅凭作家的想象,或是简单地站在人类道德和伦理的立场去考虑,那显然也是违背了“丛林法则”和“野性原则”,因此也很难说是一种“生态文明”的行为。
在国家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大背景下,文学大有可为。我们应该期待,会有一些像《寂静的春天》《沙乡年鉴》《醒来的森林》《伐木者,醒来!》《遥远的房屋》等经典式的生态文学作品诞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