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刘先生向本报热线23602777反映称,他想在小区租车位,得知如若不交物业费,车位费翻倍,这是何道理?
刘先生住在津南区咸水沽镇博雅时尚小区,他想在小区地下车库租个车位,于是找到物业咨询,“物业告诉我,交了物业费和没交物业费,停车费是不一样的。”刘先生说,“小区入住的这4年时间里,物业管理不尽如人意,卫生、绿化等工作都没做到位,小区不少业主都对缴纳物业费一事不太情愿。”刘先生认为,车位费和物业费是两种不同性质的款项,二者不能捆绑收取。
随后,记者以业主身份拨打博雅时尚小区物业的电话,接听电话的工作人员称:“如果交物业费,一个月的车位费是60块钱;如果不交,车位费就是120块钱。”记者询问车位是否紧张,该工作人员称:“还有一些车位,你可以先选两三个,然后到我这里来直接交钱定车位。”记者又问为何这样收费,该工作人员称:“那肯定得优先服务缴纳了物业费的业主呀。”刘先生称,物业费一平方米1块多,房子100平方米,一个月的物业费就是100多块钱,“比多出的车位费多不了多少,感觉物业就是在变相收取物业费。”刘先生之前也向12345投诉反映过,但石沉大海,没有人回应。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随后,记者联系津南区住建委,目前相关部门正在调查此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