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我市“十项行动”,推进市场监管“五大工程”,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高质量发展,日前,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于六月份开展主题为“商业秘密保护进企业”的服务月活动。
《通知》明确,“服务月”活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企业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广泛凝聚各方合力,帮助企业提升保护意识和能力,激发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氛围,助力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服务月”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内容。
密切政企沟通,深入了解企业需求。落实党中央关于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的决策部署,通过召开企业座谈会、走访一批商业秘密联络点企业、发放调查问卷等多种方式,围绕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现状、问题、需求等,广泛开展调研走访,摸清辖区企业的商业秘密数、专利数、保密协议签约率、竞业限制协议签约率、保护制度建立率等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商业秘密保护中面临的问题、需求,形成调研分析报告,为当地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聚焦知识密集型企业、技术密集型企业、创新型企业、老字号企业,设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点,及时为企业提供“一对一”服务保障,积极响应商业秘密保护广泛需求,依托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等企业聚集园区建设商业秘密保护基地,加快健全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网络。
加大宣传力度,广泛普及政策法规。通过制作公益广告等方式,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的知晓度。围绕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设置专栏,广泛开展宣传解读,扩大法规政策知晓度和普及面。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专家库”智库支撑作用,组织首届“天津市商业秘密保护论坛”活动,传递专家声音。注重线上线下相结合,充分利用音视频、图文、网络直播、宣传册等各种载体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的桥梁纽带作用,组织开展专题交流活动,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净化行业竞争生态。
加强行政指导,帮助提升保护能力。面向广大企业,通过上门指导帮扶、召开行政指导会、组织专项培训等方式,加强商业秘密法律知识、专业技能培训。通过线上下线相结合的形式,邀请有关专家对我市商业秘密保护联络点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专精特新企业等开展专题培训,提升企业认知水平和员工护密维权意识。开展普惠式商业秘密保护指导,对有意愿、有需求的企业发放《商业秘密保护管理与服务规范》《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制度汇编》《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指引》,指导协助经营者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各区市场监管局探索建立商业秘密保护联络员制度,指导企业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和技术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管理的组织架构,建立自身合规体系,指导企业加强涉密人员、涉密信息、涉密区域、涉密活动管理,在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方面做到机构、人员、场所、制度和保护措施“五落实”,指导企业强化资金、人员、设备等保障,积极运用先进技术和专业化手段,提升商业秘密保护能力,做到人防、技防、物防“三到位”,培育、打造一批商业秘密保护示范企业。
强化执法办案,切实维护企业权益。全面收集企业维权诉求,向社会公开征集商业秘密侵权线索,建立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诉求台账,筛查发掘重点案件线索。加大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打击力度,推动查办大案要案,形成强保护、强监管的社会震慑力。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司法部门的协同配合,推动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移交、执法联动等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行政保护、刑事保护、民事保护、行业保护以及第三方服务的优势,形成各部门通力合作、相互支撑、相互促进的大保护格局。加大对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以案释法作用,达到“查处一个、警示一批”的震慑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