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是一名退役的残疾军人,按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可以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可是近日他乘坐从王口镇至静海城区的绿色公交车时,司机表示不能免费乘车。
事情发生在3月11日14时,张先生从王口镇上车后,立即向司机出示了残疾军人证,并说明按照规定可以免费乘车,“他说不行,必须投币5元车费,我当时也没带现金,只能向一名乘客微信转账5元钱,对方给我换了5元钱的现金。”张先生说,作为一名退役残疾军人,他熟知政策,按照规定他应该可以免费乘车,希望管理部门督促运营企业按照规定执行,不要再出现这样的情况。
记者查询了《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现役军人凭有效证件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享受优待,具体办法由有关城市人民政府规定。残疾军人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电车和轨道交通工具。而根据2021年9月3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25部门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第七条“落实文化交通优待”中明确了“现役军人、残疾军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全市所有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记者将情况反映到静海区交通局,工作人员表示,张先生作为残疾军人,按照规定持证可以免费乘坐所有线路的公交车。发生这次事件,主要是因为运营企业的司机对相关政策不了解。该局已经要求涉事公交车的运营企业立即对所有驾驶员及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普及,该公司连夜召开会议,已经将政策传达到每一位驾驶员和工作人员。另外,静海区还有一家公交车运营企业,同样已经将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