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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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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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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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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检查
从严从重从快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撰文 通讯员 金世惠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连日来,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监管专项检查,切实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此次专项检查以抗原检测试剂、涉疫医疗药品(包括中药材)、防护用品(口罩等)三类涉疫物资为重点,通过全覆盖检查、全链条执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哄抬价格、囤积居奇、强制搭售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

  此次专项检查中,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对三类涉疫物资生产经营者全面开展巡查告诫,召开重点企业行政约谈会,加强每日价格监测,督促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逾越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涉疫物资价格和竞争秩序提醒告诫书》划定的不得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不得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诋毁等“九不得”红线,切实做到诚信守约,合规经营,自觉维护市场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实行明码标价和价格公示制度,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

  市场监管部门要求,各零售药店、药品批发企业及线上药品经营者不得大幅提高退热、止咳、抗病毒、治感冒等涉疫医疗药品以及N95口罩、抗原检测试剂等防护用品的价格;不得通过强制搭售其他商品,变相大幅度提高防疫药品用品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虚假宣传、囤积居奇、哄抬价格,推动防疫药品用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各社区团购、跑腿代购及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要加强合规宣传,严格规范入驻商家、员工及相关经营者的价格行为,预防制止价格欺诈、哄抬价格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跑腿、代买等服务收费管理,做到明码标价,不得随意提高配送价格。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秩序,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操纵市场价格。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经营者和单位价格和公平竞争秩序违法行为问题线索,可拨打12315或12345进行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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