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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查询系统上线
各区市场监管局全面加强涉疫物资监管~~~
市药监局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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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药店联盟公开承诺履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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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2月21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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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药监局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监控生产全链条 保护百姓健康安全
撰文 通讯员 金世惠

  日前,天津市药监局组织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加强全市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药监局相关处室、各监管办、市药品审批查验中心、市不良反应中心、各区市场监管局分管负责同志以及相关工作人员参会。

  会上,市药监局药品监管处围绕疫苗全周期监管、地产新冠治疗药物生产监管、重点监测品种流通和网络销售监管、重点品种零售情况监测以及保障药品供应等方面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指出,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全市各级药监部门全力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的质量安全,督促零售药店充分发挥“哨点”作用,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作出了应有贡献。当前疫情防控面临新形势和新任务,全市各级药监部门要坚决克服麻痹和疲劳思想,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强化使命担当,进一步加强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的生产供应、流通使用等各环节、全链条的监管,服务疫情防控工作大局。

  会议要求,一要加强疫苗监管。加强我市疫苗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企业质量主体责任,督促企业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规范疫苗储存、运输管理,确保全过程符合要求。二要加强新冠治疗药物监管。针对我市地产治疗药物加强监督检查和产品抽检,督促企业持续合规生产,严格进行变更研究管理,严格按照批准的处方和工艺组织生产。三要加强新冠治疗中药的监管。对群众高度关注的“三药四方”、列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九版)》和我市新冠肺炎诊疗方案的中成药、中药饮片及中药配方颗粒,针对性地加强监管。四要加强流通环节监管。督促企业严格遵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紧盯重点品种的经营渠道,督促企业合规经营;督促零售企业加强购进渠道管理和药学服务,严格落实处方药销售管理制度;督促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五要防范相关产品流入非法渠道。督促持有人建立信息化追溯体系,实现相关药品疫苗来源可查、去向可追。临床试验申办者/申请人、临床试验机构和药品检验机构要加强自身管理,严防试验或者检验用药品流入非法渠道。

  会议强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一是领导积极靠前指挥,带队深入重点企业、监管一线开展检查和调研,在做好监管的同时,做好服务,协调解决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指导企业有序生产经营。二是严格执法,加强案件查办。对问题线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存在风险隐患的,坚决采取有效风险控制措施;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立案查处;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三是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加强与属地工信、公安、商务、卫健等有关部门联动协作,保障疫苗、药品产能储备和稳定供应,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行为。

  下一步,市药监局将深入我市疫苗生产、药品批发、连锁总部等重点企业开展疫苗药品质量管理和供应情况的调研督导,确保新冠病毒疫苗及治疗药物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有效落实,切实维护药品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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