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宏广:你自2023年6月13日起至今未到单位上班,且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截至2023年8月9日你已旷工40天。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员工奖励与违规违纪处理细则》第三章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连续旷工五天及以上或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旷工十天及以上的,属于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可以视情节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你的上述行为已构成无故旷工,同时你的行为已影响到单位正常的管理秩序和生产秩序。现通知你最晚于2023年8月14日(公休日除外)前到区分公司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到,单位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特此通知。联系电话:84329198联系人:任晖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河东区分公司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