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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27日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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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首家知识产权共享法庭敲响第一槌
记者 李倩 文/摄
  案件公开庭审现场。

  “我们发现,被告生产的自行车使用了与我方近似的商标,侵害了我们的商标专用权,我们要求被告停止侵权并承担赔偿责任。”近日,我市首家知识产权共享法庭迎来首次公开庭审。

  据了解,为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与行政保护协同联动,今年9月,和平区人民法院与武清区知识产权局签订知识产权共享法庭共建协议,在天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武清分中心建立了全市首家知识产权共享法庭。

  本次公开庭审的是一起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原、被告均为自行车生产企业。庭审中,在法官主持下,原、被告围绕原告商标权的权利基础、被告是否构成商标侵权等焦点问题,进行举证、质证,并充分发表辩论意见。原告当庭拆封公证封存的被诉侵权实物,并与正品进行细致比对。

  庭审过程严谨规范,层次分明。法官结合案件审理作出风险提示,引导企业增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武清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武清区企业代表、京津冀三地律师代表到场旁听。

  和平区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贾丽娜表示:“知识产权共享法庭下沉产业一线,既可以方便当事人诉讼,缩短维权周期,提升解纷效率,也可以通过示范庭审、法官释法等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在源头化解。未来,共享法庭将结合武清区的产业特点,选取商标侵权、传统品牌保护等类型的典型案件进行公开庭审,带动更多市场主体提升法治意识,依法合规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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