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自9月20日起施行。“新华视点”记者近期在全国多地调研发现,当前住房公积金的应用场景扩容、便利水平提升、覆盖灵活就业群体,正从老百姓的“小钱包”向“大钱包”转型。
保障更多民生需求
新修订的条例将支付房租置于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中的第一条。在深圳,无房职工当前可按月缴存额的80%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租房,多子女家庭更可按月缴存额的100%或按实际月租金提取,有效缓解了新市民、青年的阶段性住房压力。
新规还将住房公积金提取情形由原有的6种拓展为9种,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装修、支付自住住房物业费等。记者走访多地发现,不少城市拓宽住房公积金使用场景,着力覆盖住房全生命周期。
在上海、天津、广州、成都等地,住房公积金被允许用于加装电梯等民生服务需求。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策管理部部长何彬介绍,成都支持缴存人及配偶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个人出资部分,子女及配偶也可为双方父母出资。
便民利民服务升级
落实新规关于提升服务效能的要求,各地依托数字化改革,将“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落实到每一次业务办理中。
为进一步提升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效能,增强群众获得感,新修订的条例明确将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查时限由15日缩短到10日;要求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记录等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对便民、利民提出一系列新要求。
“缴存记录等信息全国互信互认对跨城就业的老百姓意义重大。”上海交通大学住房与城乡建设研究中心主任陈杰说,信息互认后,职工更换工作城市就可以在线办理转移,不再需要往返两地跑窗口,便利性大幅提升。
普惠扩围 强化风控
当前,外卖骑手、网约车司机、网络主播等灵活就业群体规模持续壮大,我国灵活就业人员规模已超2亿人。新修订的条例将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扩大到灵活就业群体,明确“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政策支持”。
多地已迈出探索步伐。以重庆为例,凡年满16周岁、未达法定退休年龄,在重庆市以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业态等方式灵活就业的各类人员,均可自愿缴存,且无户籍地、户籍性质限制。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公积金可以选择3种方式,分别为:按月缴存、一次性缴存和自由缴存,每个缴存人只能选择3种缴存方式中的一种。
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分3批推进36个城市开展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工作。试点以来,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70%是新市民、青年,目前已有200多万灵活就业人员参加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在优化服务的同时,新修订的条例也明确了强化信用约束、完善处罚规定等方面的措施,加强风险防控,并对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等手段违法提取住房公积金、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行为,规定了明确的法律责任。
住房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张雪涛表示,“十五五”时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将重点抓好扩大制度覆盖面、拓宽提取使用范围、推动管理服务提质增效、筑牢资金安全防线等工作,进一步增强住房公积金制度普惠性,让住房公积金服务全生命周期住房消费,提高缴存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据新华社北京10月22日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