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能源体系是以非化石能源为供应主体、化石能源为兜底保障、新型电力系统为关键支撑、绿色智慧节约为用能导向的现代能源体系,是能源领域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集中体现。立足“十五五”开局起步关键节点,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既是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支撑中国式现代化的战略举措,也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培育高质量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抓手,应当准确理解其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把战略部署转化为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安全保障三个层面的具体行动。
一、强化科技创新引领,夯实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核心支撑
培育能源关键核心技术。科技创新是能源转型的核心驱动力,以能源技术革命带动产业升级。围绕新能源开发利用的关键装备、关键技术、关键材料,形成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转化、产业培育无缝衔接的创新链条。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支持领军企业引领创新联合体发展,协同高校院所开展能源领域技术攻关。健全产学研协同机制和人才引育体系,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着力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打造安全可靠、绿色低碳、坚强韧性、智能灵活的新型电网。推动能源与数字技术深度融合,运用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助力能源生产、传输、消费全链条智能化升级。推进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发挥各类储能在电力系统中的调节作用,为新型能源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科技支撑。
培育能源领域新质生产力。以新能源产业规模化发展为突破口,以产业迭代升级带动能源绿色变革,为高质量发展培育新动能。坚持风光水核等多能并举,统筹就地消纳和外送,以集成发展为抓手、以协同发展为支撑、以高效发展为驱动,拓展新能源非电利用途径。优化新能源产业支持政策,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绿色低碳领域集聚,实现新能源技术供给与产业需求精准匹配。发展绿色低碳产业,构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探索零碳园区建设,培育绿色低碳发展新载体。加快新能源产业集群化发展,打造高效生态绿色产业集群,把绿色能源优势转化为绿色发展优势。
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内生动力
健全能源规划和法治体系。发挥能源规划对能源发展的引领、指导和规范作用,坚持全国一盘棋,强化各类能源规划统筹衔接,统筹能源和经济、总量和结构、全国和区域、国内和国际,加强新型能源体系有关规划的统筹衔接,做到目标一致、行动协同。完善能源法律法规体系,确保能源法确立的各项制度落地见效。加快能源标准体系建设,健全绿色低碳标准体系,促进国际规则标准完善和衔接互认,保障能源安全和绿色低碳转型。健全能源统计制度,加强能源形势分析研判,为能源规划和政策制定提供基础支撑。
深化能源市场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电力市场,促进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优化配置。深化能源价格改革,构建充分体现能源商品属性、兼顾安全保供与绿色价值的能源价格体系,优化新能源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让价格既反映供需关系又体现绿色价值。扩大绿电应用,推进绿电绿证与碳市场衔接,健全适应新型能源体系的市场和价格机制。加强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制度,让绿色能源价值通过市场充分兑现。
强化能源相关财税金融政策协同。发挥绿色金融的牵引作用,持续优化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经济政策工具箱。用好财税、金融等政策工具,发挥财政贴息、税收优惠、绿色信贷等政策效能,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新型能源体系建设,为能源转型提供多元化投融资支撑。
三、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底线
健全能源保供机制,保障国家能源安全。能源安全是新型能源体系建设的底线要求,要健全能源产供储销体系,完善能源储备制度和应急机制,提升能源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强电力系统运行管理,优化电力调度机制,守住电网安全运行底线。化石能源在转型过渡期仍然发挥兜底保障作用,推进煤电改造升级,有序推进散煤替代,实现化石能源安全可靠有序替代。推进能源供给革命,建立多轮驱动的能源供应体系。
健全风险防控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能源安全。能源领域是碳减排的主战场,建立能源安全风险智能监测预警和应急管理体系,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手段提升风险识别、预警和处置能力。加强电网安全稳定管理,防范新能源大规模接入带来的系统性安全风险。完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防范价格大幅波动风险。促进能源产业链供应链多元化布局,增强能源供给弹性。实施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深入实施节能降碳改造,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上马,为能源安全筑牢防线。
深化能源普惠共享,保障人民用能权益。推动城乡能源基础设施互联互通,提升农村能源供应能力和服务水平,缩小城乡用能差距。构建绿色低碳的能源消费体系,促进消费模式绿色转型,提高终端用能电气化水平,推动能源消费绿色化低碳化。健全绿色消费激励机制,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倡导绿色出行、节水节电、垃圾分类,使节能降碳成为全社会的行动自觉。
“十五五”时期,我国能源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要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以科技创新锻造核心支撑,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内生动力,以统筹发展和安全守牢底线,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为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建设能源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作者为天津商业大学法学院讲师,本文为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高校人文社科研究一般项目2023SK058阶段性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