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五”规划纲要围绕“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作出系统部署,明确提出完善生育支持政策、健全育幼服务体系、完善家庭发展政策和生育友好环境。要从经济、时间、服务、文化多重维度统筹谋划,打出相互支撑、协同发力的政策 “组合拳”,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切实破解群众生育养育难题,不断夯实人口长期均衡发展根基。
一、加大经济保障力度,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育儿经济成本是影响家庭生育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为有效缓解育儿经济压力,提振家庭生育信心,要加大经济保障力度,帮助家庭适度分担育儿经济成本,通过多项惠民政策为育儿家庭减负。
深入实施育儿补贴政策。要发挥育儿补贴政策作用,探索建立补贴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使其能够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进而保持育儿补贴等政策的持续激励效果。
持续落实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落实个税减负政策重点在于严格执行现行扣除标准,落实每孩每月2000元定额扣除政策,覆盖婴幼儿照护与各阶段子女教育全周期,支持多子女家庭叠加享受政策红利。优化便民办理服务,简化线上申报流程,依托个税App实现信息一键填报、年度确认、动态更新。
不断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聚焦女性生育就医核心需求,将更多育龄人群纳入保障体系,补齐生育保障短板,优化生育医疗报销政策,提升产前检查费用保障力度,推动政策范围内住院分娩基本实现个人“无自付”,并将分娩镇痛等人性化、适宜性医疗项目纳入保障,让生育医疗服务更有温度。
二、强化时间保障,落实落细生育休假制度
婴幼儿阶段是照护需求最集中、最依赖家长陪伴的关键时期,双职工家庭普遍面临工作与育儿难以兼顾、育儿时间短缺的问题。平衡工作与家庭,减少生育对个人职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推动形成父母共担育儿责任的格局,要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鼓励用人单位对有3岁以下婴幼儿的职工实行弹性工作制。聚焦刚性权益保障,严格落实产假、陪产假、育儿假、哺乳假等法定假期,健全用工成本合理分担机制,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杜绝职场生育歧视,切实保障职工育儿权益。在此基础上,立足企业经营实际和职工育儿需求,灵活推行错峰上下班、弹性工时、居家办公、分段调休等多元化工作模式。
全面落实生育休假制度,一是规范休假标准,明确女方产假、男方陪产假及夫妻双方育儿假的执行标准,细化多子女家庭假期叠加、休假周期等相关规定。二是强化待遇保障,确保休假期间职工工资福利照常发放,规范生育津贴发放流程,补齐津贴与本人工资的差额,保障灵活就业人员等群体的相关休假权益。同时,加强监督落实,督促用人单位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加强相关部门联合督查,畅通维权渠道,解决休假落实难等问题,让生育休假制度真正落地见效。
三、完善服务供给,健全育幼服务体系
发展普惠托育服务是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促进人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要加快普惠托育服务体系建设,聚焦群众育儿痛点,持续扩容普惠托育资源,完善全域覆盖、便捷可及的育幼服务体系,切实实现“幼有所育”的民生目标。
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元化普惠托育服务。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普惠托育服务建设,采用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模式,推动民办托育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发展,弥补公办托育资源缺口。同时,因地制宜拓展托育服务场景,支持用人单位办托、社区嵌入式托育、家庭托育点等多种模式发展,精准匹配不同家庭的照护需求,构建主体多元、安全优质、价格合理、方便可及的托育公共服务体系。
深化托幼一体化建设。引导具备条件的公办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在保障适龄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合规开设低龄托班,为2至3岁婴幼儿提供专业照护服务。通过整合资源,实现托育与学前教育无缝衔接,同时严格遵循托班保教、安全、师资配比标准,贴合低龄儿童成长规律,搭建连贯科学的婴幼儿培育体系。
实施托育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提升托育服务安全性与规范性,推动托育行业从“数量达标”向“质量创优”转型。完善备案管理、安全监管、卫生保健、收费标准等各项制度,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与专项督导,从严把控办托场地、设施设备、卫生安全等标准。持续加强托育师资队伍建设,定期开展保育技能、应急处置等专项培训,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全面提升从业人员专业能力,推动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四、加强文化引领,营造生育友好型社会环境
良好的婚育文化与适配的公共服务环境,是激发群众生育意愿、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重要基础。要坚持文化引导与公共服务提质双向发力,通过构建新型婚育文化,大力倡导积极的婚恋观、生育观、家庭观,完善公共场所母婴设施,推进城市适儿化改造,全方位营造包容友好的生育社会氛围。
厚植生育友好文化土壤,大力倡导适龄婚育、夫妻共担育儿责任的新型婚育观念。常态化开展生育政策、人口知识科普宣传,广泛传播适龄婚育、优生优育等婚育观念。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和移风易俗,破除婚嫁大操大办、高额彩礼等陈规陋习,培育积极向上的婚俗文化,推动婚嫁习俗回归文明简约,有效降低群众婚嫁消费成本,涵养文明淳朴的家风民风。
加强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建设。聚焦群众外出育儿刚需,针对交通枢纽、政务大厅、医疗机构、景区公园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区域,统筹推进母婴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重点场所全覆盖。严格按照建设标准配置独立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哺乳座椅、消毒洗手设备等,优化场地布局与标识指引,做好日常管护与物资补给,为孕产妇、婴幼儿出行提供便利保障。
推动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立足儿童成长视角,优化城市街区、公园绿地、交通路网、文体场馆等公共空间功能。通过完善无障碍设施、增设儿童休憩与活动场地等举措,补齐儿童公共服务短板,充分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建设安全健康、舒适便利、功能完善、趣味特色的儿童友好城市空间。
(作者为天津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社会治理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会科学院基地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