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账了,13万元工资一分不少……太感谢了!”近日,申请执行人看到银行卡的入账通知,终于长舒一口气。
这13万元,不只是一个数字,更是一份沉甸甸的安心。
事情还要从一起劳动争议说起。此前,申请执行人与某酒店管理公司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公司按期支付劳动报酬。可协议签了,公司却只付了部分工资,剩下的13万元一拖再拖。
无奈之下,申请人向河东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多次传唤被执行人到法院配合调查,可这家公司始终置之不理,拒不到庭,用消极不配合的方式规避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执行法官没有放弃。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线索,法官展开了实地核查。结果发现,这家酒店管理公司根本没停业,一直在正常经营,但耍起了“小聪明”,故意用别的账户收取经营款项,把公司收入悄悄转移,以此逃避付款义务。
接下来,按理说,法院直接查封公司账户、冻结资产、走强制划扣程序,钱很快就能到账。可这么一来,企业很可能直接停摆,员工也跟着丢了饭碗。一边是申请执行人的工资要保,一边是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员工的生计也要顾。如何在依法维权的同时,尽可能不影响企业“活下去”?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一个“刚柔并济”的办法——“预处罚+善意督促履行”。
法官向被执行人送达了一份《预处罚告知书》 ,相当于一张“黄牌警告”:明确告知对方,隐匿财产、转移收入、逃避执行的行为已经违法,如果在限期内还不改正,法院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与此同时,法官耐心给公司负责人讲清法律后果、算清违法成本,督促他们在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
这一招很管用。在“预处罚”的压力和法官的耐心劝解下,被执行人的态度终于发生转变。公司负责人主动承认了错误,按期将全部13万元拖欠薪资足额支付到位,并出具了悔过书。案件顺利执结。
什么是“预处罚”?市高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简单说,就是法院在正式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先给被执行人发一份“警告通知书”,明确告知对方已经违法了,再给一次改正机会。如果在规定期限内把钱付了、把义务履行了,就不再处罚;如果期限内仍然拒不履行,法院将依法处以罚款、司法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刑责。这种做法,既是对当事人的善意提醒,也是法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具体体现。用一张“黄牌”替代直接“红牌罚下”,既守住了群众的“钱袋子”,也给了经营主体一个改正的空间。
“说到底,法院既要让劳动者拿到血汗钱,也要想办法让企业‘活下去’。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正是一次兼顾民生温度与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该负责人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