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惠民生和促消费、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通过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把高质量发展同人民高品质生活紧密联系起来,是对我国发展方式、投资理念和方向的认识深化。生产力的基本要素包括劳动者、劳动资料与劳动对象,投资于物侧重于改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投资于人侧重于提升劳动者素质和能力,二者紧密结合是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内在要求。促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既要把握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也要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的治理环境。政务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恰恰成为确保这一紧密结合得以实现的关键纽带。
一、政务失信是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重要障碍
政策预期不稳影响投资于物的持续性和有效性。投资于物涉及基础设施、产业项目、园区平台、设备更新等内容,投资规模大、回报周期长、沉没成本高,对政策环境的稳定性和规则边界的明确性要求较高。如果政府承诺缺乏连续性、执行标准频繁变化,或是配套服务不能及时落地,经营主体就难以对项目周期和投资回报作出准确判断。由此,经营主体的投资决策趋于谨慎,更偏好见效快、风险低的项目,导致地方发展出现“重签约、轻落地”“重建设、轻运营”等现象。即便这类实物投资形成资产积累,也难以持续转化为产业承载能力、公共服务能力和长期发展能力。
信用承诺落空削弱投资于人的信心和动力。投资于人涉及教育培训、健康保障、人才支持等方面,由于这类投资的成效通常需要较长周期才能显现,并且具有较强的不确定性和外溢性,因此更加依赖持续的资源投入和可信的承诺保障。同时,相较于物质资本投入,人力资本投入更容易受到个体及组织发展预期的影响。人才学习的主动性、就业留存意愿,家庭增加教育投入的选择,经营主体支持人才发展的取向,都与各方对发展环境的判断密切相关。如果安居保障、科研支持、子女教育、职业培训、就业服务等承诺兑现不足,就会削弱个人对未来发展的预期,降低各类主体持续投入人力资本的积极性。
政务失信阻碍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的衔接转化。物质资本投资要真正产生效益,需要人才、技能、服务和制度环境相配套;人的能力要充分释放,也需要相应的产业项目、公共基础设施和发展平台作为载体。政务信用不足,会导致项目建设与人才培养、产业布局与公共服务之间难以形成稳定的衔接关系,进而导致项目建成而人才供给不足、设施完善而群众获得感不强、产业集聚而公共服务支撑不到位等问题,其负面效应还会沿着人才链、产业链进一步传导,影响地方发展的整体效能。因此,促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必须把政务信用建设摆在重要位置,通过政府守信增强市场信任、社会信任和发展信心。
二、政务信用是促进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的关键纽带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将“深化政务信用建设”置于首位,彰显了“政府诚信是第一诚信”的价值理念。政务信用之所以具备全局性意义,在于其能够将政府承诺转化为稳定的社会预期,将制度安排落地为持续的政策行动,并将分散的资源投入整合为协同治理效能。因此,政务信用的建设水平,直接关系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能否从理念转化为实践、从规划转化为实效。
政务信用为投资于物提供稳定的制度预期。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信用是维系经营主体关系、降低交易成本、稳定投资预期的重要基础,生产力水平越高、市场化程度越深,越需要以健全的社会信用体系保障长期投资和创新活动。政务信用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基石,其核心功能在于通过稳定的规则、规范的服务和承诺的兑现,为各类主体提供可靠预期。当政府严格履行政策承诺、保持规划连续性,经营主体便能够基于可靠预期制定长期投资战略,将资金持续投向先进制造业、新型基础设施、科技创新平台、绿色低碳产业等关键领域,并在项目建设和产业升级过程中同步加大技术研发、管理创新和人才培养投入。由此,投资于物能够带动组织能力提升和人力资本成长,实现“物”的积累与“人”的提升在微观层面的有机统一。
政务信用为投资于人营造可信赖的发展环境。投资于人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集中体现,其成效不仅取决于财政投入和政策供给的规模,更取决于人民群众对发展环境的信任。政务信用通过保障公共承诺的连续兑现,推动形成长效机制。教育经费投入的稳定增长让家庭对子女教育前景形成乐观预期,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持续推进让民众对健康保障建立信心,职业技能培训政策的持续落实让劳动者对职业发展前景充满期待,人才政策的连续兑现让经营主体以更低的成本引育用留人才。由此形成的可信赖环境,能够降低人力资本投资面临的不确定性,缓解各类主体进行长期投入的顾虑,激励社会各方更加主动地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
政务信用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提供统筹机制。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不是简单地增加两类投入,而是要求二者在目标、过程和结果上保持协同一致。它要求政府在宏观层面实现投资结构的优化配置,在中观层面实现产业规划与人才支撑的协同布局,在微观层面实现项目投入与公共服务的配套衔接。要发挥这些方面统筹协调的效能,关键在于政府自身的科学决策水平和履约践诺能力。政务信用建设通过贯通承诺、履约、评价与问责环节,将政府行为纳入可记录、可监督、可追责的制度框架,促使地方政府在决策时更加关注“物”与“人”的长期平衡,在执行中更加注重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在结果上更加重视项目建设对人才集聚和人的全面发展的带动作用。因此,政务信用建设有助于推动资源配置从单纯追求项目规模和投资强度,转向更加注重发展质量、民生改善和人的能力提升,为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提供持久动力。
三、深化政务信用建设,推动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
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应通过政务信用建设,将政府承诺、资源配置及服务保障纳入可预期、可监督、可问责的制度框架。将承诺审查、履约管理、信用评价、失信惩戒、信用修复等机制,贯穿于投资决策、项目推进、服务保障、绩效评估的全过程,确保对“物”的投资更有效地承载“人”的发展,“人”的发展为“物”的投资提供持续支撑。
通过健全履约机制巩固信用根基,促使政策预期从“变量”转化为“常量”。政务信用建设的关键在于将政府承诺纳入规范化的闭环管理体系。一是要严把承诺形成关。针对招商引资、产业扶持、项目建设、服务配套等事项,应在承诺作出前进行合法性和可行性审查,对于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应明确责任主体、适用对象、兑现条件、执行标准和完成时限;对于暂不具备实施条件的事项,应审慎承诺并充分说明,避免形成不切实际的社会预期。二是要强化承诺履行监督。对已确定的承诺事项建立统一台账,逐项记录责任单位、办理流程、节点进展和完成状态;针对周期长、跨部门协作多、社会关注度高的事项,还需要加强跨部门跟踪督办,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衔接、资金拨付、要素保障、手续办理等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为大风险。三是要规范承诺调整程序。若因规划调整、客观条件变化或公共利益需要等因素导致无法按原承诺履行,应依法依规履行告知、协商、补偿等程序,以维护各类主体的利益。四是要压实评价与问责机制。将政务诚信评价、失信行为认定、信用修复及责任追究机制贯通衔接,使履约践诺成为政府决策与行政执行的刚性约束。
通过信用约束机制优化投资结构,推动资源配置从“重物轻人”转向“物人并重”。实现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紧密结合,不仅要关注项目数量和投资规模,还需要及时检验政府承诺的兑现情况、项目安排是否兼顾人的发展以及公共服务是否同步跟进。一是完善面向“物人协同”的政务信用评价体系。针对重点产业项目,在立项论证、方案设计与资金安排过程中,同步明确就业吸纳、技能培训、人才供给、公共服务承载等承诺事项。通过调整评价内容,引导地方政府从“比拼项目、扩容投资”转向“强化功能、促进融合”。二是强化评价结果在资源配置中的实际应用。对政务信用水平较高、项目综合效益显著、物人协同成效突出的地区与部门,应在重大项目布局、资金分配、要素保障及改革试点中予以倾斜支持;对评价结果不佳、项目建设与人的发展需求脱节的地区与部门,则应适度压缩低效投资安排,审慎新增政策承诺,并加强整改督导。三是构建纠治“重物轻人”倾向的长效机制。针对长期存在公共服务配套滞后、人才支撑不足、就业带动乏力、项目运营低效等问题的投资事项,应及时实施信用风险预警与绩效复核,推动地方政府对项目功能、服务供给及后续运营进行重新评估。对因决策失当、责任缺失导致资源闲置或损害群众利益的,应依据法律法规纳入政务失信记录,并推进责任追究。
以信用赋能营造融合生态,使投资于物和投资于人从“并行推进”走向“协同共振”。政务信用建设需要深入招商引资、人才服务、园区建设、社区治理等具体应用场景,营造经营主体、人才与公众可切身感知的发展环境。一是在招商引资场景中,应着重强调“承诺可兑现”。地方竞争的核心应从单纯比较优惠政策转向综合评估履约能力、服务质量与信用环境。针对拟引进项目,需要围绕产业需求、用工服务、人才培养、科研合作、公共服务等方面,制定可量化、可核验的责任清单,并将承诺履行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二是在人才服务场景中,应突出“服务可预期”。围绕人才的引进、留存与发展,在安居保障、科研支持、子女教育、医疗服务、职称评审及创业扶持等方面,建立政策清单、办理清单与兑现清单,确保政策条件明确、办理流程透明、办理进度可追踪、办理结果可评估。同时,对拖延办理、选择性兑现或变相提高门槛等行为实施信用监督,以降低人才发展的不确定性。三是在园区建设与社区治理场景中,应强调“履约可评价”。统筹规划产业空间、创新空间与生活空间建设,针对实训基地、公共技术平台、人才公寓、公共交通、生活服务及文化设施等项目,明确建设、运营、维护与服务承诺,并将社会公众评价与经营主体评价纳入政务信用反馈机制,促使政府及时调整与完善。通过场景化的信用应用,促使产业项目、物质空间、公共服务及人的发展协同推进、相互支撑、共同提升。
投资于物夯实发展的物质基础,投资于人激活发展的根本动力,而政务信用建设则为二者紧密结合提供了制度通道。通过履约践诺稳定预期、信用评价优化资源配置、场景应用强化服务效能,政务信用能够将分散的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人才培养及公共服务整合为连续的治理链条,使对“物”的投资不再局限于硬件设施的扩张,而是更有效地转化为就业机会、服务能力与发展空间;使对“人”的投资不再停留于单项政策供给,而是更深入地嵌入项目运营、产业升级及城市发展的全过程,不断释放物质资本积累与人力资本互促共进的叠加效应,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更为持久的内生动力。
(作者分别为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行政管理系主任、教授,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