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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6月1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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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防办关于2026年上汛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依据《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定于2026年6月15日上汛,请各有关单位从6月15日8时起,开始安排汛期值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加强组织领导,压实防汛责任。根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汛期我市及海河流域降水较常年偏多,多条河道可能出现较大洪水或超警洪水,防汛形势严峻复杂。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清醒认识气候形势的异常性和极端性,树牢防范思维、底线思维、极限思维,坚决防止经验主义、麻痹思想,守牢属地职责、部门职责、应急企业抢险职责,不断提升预警能力、防范能力、统筹调度能力、社会动员能力、抢险救灾能力,从思想上、行动上做好防大汛、抢大险的准备,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抓好防汛各项工作。 

  加强监测预警,落实叫应机制。气象、水务、规资等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强降雨、洪水、城市内涝、山洪和地质灾害、风暴潮等信息的监测预报,加强与国家部委、京冀两地的协调联动、信息共享,加密跨部门联合会商,提升对灾害性天气、流域性洪水影响的分析能力,精准发布预报预警和风险提示。各区要把小流域、小区域直通联络机制落实到位,提前掌握上游来水动态,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决落实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市防办下发的防汛应急响应和安全提示信息发布机制,广泛拓展信息发布渠道,确保预警、响应和安全提示信息直达基层责任人与受威胁群众。 

  加密巡视巡查,强化风险管控。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汛期不过、检查不止、整改不停”,针对河道堤防、易积水片、地下空间、漫水路桥、港口码头等重点部位及养老院、医院、学校、幼儿园、“117项目”等在施工程、城市运行“生命线”、旅游景区等重点场所,不间断开展排查整治,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城管、水务、交通、通信、电力等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强化关键基础设施隐患排查和抢修队伍应急备勤。水务、规资、交通、文旅等部门要会同蓟州区持续做好山洪沟口、狭窄河道、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高风险区域和水库塘坝、漫水道桥、临水临崖路段、景区景点、网红打卡地、农家院等重点部位巡查盯守和安全管控。

  紧盯重点部位,全力防范应对。水务、城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会同各区细化完善排水、隔离、管控、疏导等各类责任人联动机制,组织各类抢险队伍保持常态热备,提前落实“一处一预案”措施,组织下沉道桥、地铁站口、地下空间、地下商业等内涝高风险场所遇降雨自启动“10厘米预警、20厘米断交”等关停限避措施。水务部门要会同各区强化蓟运河、潮白新河、永定河、大清河、独流减河等重点河道全线管控、全域巡查、全程值守,密切联系水利部海委、京冀两省市水务部门科学调度水利工程,确保洪水安全下泄;水务、规资、民政、商务、公安、卫健、农业农村、住建、城管、应急等部门和相关区要做好蓄滞洪区启用以及一级行洪河道沿线,山洪沟道、地质灾害隐患点、水库和塘坝下游、危陋房屋、地下空间等重点区域群众紧急转移准备,进一步落实生活保障、人员管控、医疗救治、基础设施安全管理等各项措施,坚决执行转移避险“四个一律”要求,严格落实“转移谁、谁组织、何时转、转到哪、不擅返”五个关键环节,尤其要加强养老院、医院、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护,健全完善转移护送分工、应急联动流程与安置点位保障,确保群众应转尽转、应转早转、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蓟州区要强化上下游联动,提前掌握上游降雨、来水动态,提前转移受威胁区域群众。滨海新区要加强与水务、农业农村、规资、海事等部门协同联动,提前落实沿海堤防、挡潮闸、临港设施、码头堆场防汛防护措施。

  强化值班值守,保持通信畅通。各区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防汛值班专用电话、传真机、卫星电话及应急通信设备的检查维护,确保通信畅通;要高标准执行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准确报送雨情、水情、汛情、洪情、潮情及工作动态,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发生。应急、气象、水务、规资、通信、交通、电力等7个部门和蓟州等区要强化线上联合值守,确保北部山区等重点区域一旦出现汛情,随叫随应、互通信息、有效应对;防汛关键时刻,气象、水务、规资、公安、城管、消防等部门按照预案进驻市应急指挥部集中办公,为科学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撑。

  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2026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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