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史莺)《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以下简称《法典》)即将于今年8月15日起施行。在日前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2025年天津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赵锋表示,我市将对标即将施行的《法典》,进一步健全地方法规体系,同时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确保依法治污落实到位。
“《法典》共5编、1242条,在其施行后,包括《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在内的多部生态环境领域单行法律将同步废止。”赵锋介绍,对标《法典》新要求,我市一方面将以生态环境法典为依据,全面清理、修订、完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确保与生态环境法典精神、原则、规定相一致,构建上下贯通、统一协调的制度体系。另一方面将在《法典》制度授权下,聚焦我市“十五五”发展战略部署,尽快研究制定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创新立法。“目前,市生态环境局正在配合市人大、市司法局对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清理,并组织对生态环境法典开展专项普法宣传。”他说。
《法典》施行后,我市将从4个方面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首先是规范执法权力运行,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法典明确的权限、程序、标准开展执法,坚决杜绝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粗放式执法,切实维护执法公信力。同时,突出重点领域执法,聚焦大气、水、土壤、固体废物、噪声、新型污染等群众关切领域,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加大常态化监管、专项整治、暗访督查力度,严厉打击恶意排污、数据造假、破坏生态等违法行为。还将压实党政属地责任,明细部门法定权责,刚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此外,强化协同联动执法,健全跨区域、跨部门、跨流域执法协作机制,推动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联合检查、协同处置,破解监管壁垒、消除监管盲区,提升一体化执法效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