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社会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共享亲子单车、儿童友好主题地铁站、童趣公交车……~~~
记者观察
拿旧CT片换钱?~~~
政民连心桥 有事您说话
闻墨香老人静心 品咖啡中年交心 读好书少年修心~~~
政民连心桥 有事您说话
增加活动面积 增设服务功能~~~
政民连心桥 有事您说话
北辰区满足保障房片区适龄孩子初中就读~~~
政民连心桥 有事您说话~~~
二手交易平台隐蔽售卖“鹤顶红”~~~
“数字人主播”被封 能不能退货?~~~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28日 星期二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数字人主播”被封 能不能退货?
法官提醒:理性评估平台政策
李倩

  本报讯(记者 李倩)当下,“数字人主播”因个性化定制、运营成本低等特点备受青睐,但同时也可能产生各种新矛盾。近日,静海区人民法院审理一起因AI(人工智能)数字人主播被平台封禁而引发的合同纠纷案。

  李某向某科技公司购买“虚拟数字人AI系统”,并依约支付合同款35000元,公司也制作出了AI数字人主播,并提供配套服务。然而,李某在某平台使用该软件时,因违反了平台“不当利用AI生成虚拟人物”的相关规定,导致账号被封禁,无法实现直播目的。李某与科技公司沟通,科技公司认为,其已按约交付软件并完成部署,且李某曾在其他平台成功直播15小时,合同目的已实现。封号系平台政策调整所致,属于不可预见风险,且合同明确约定因技术限制,不保证软件在任何情况下均能正常执行。李某认为,直播测试效果并不理想,后续科技公司也未能修改软件重新交付,其技术服务不到位。故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公司返还合同款。

  法官多次沟通,一方面向原告梳理了合同约定情况及证据情况;同时也向被告进行释法明理,其作为软件开发商,应立足于数字人形象是否符合目标平台要求,不能仅凭“一经售出,概不退货”等合同约定规避自身义务。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科技公司退还李某18000元。

  法官提示:AI数字人主播并非直播行业的“万能钥匙”,若想使用,需理性评估技术可行性与平台政策,避免盲目跟风。软件开发商也应兼顾技术打磨与合规运营,帮助使用者规避停摆、封禁等风险。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