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自家防盗门与邻居仅距约40厘米,当邻居为安全安装的摄像头记录下您每日的出入与社交,您会不会有“这究竟是合理的安全防范,还是越界的隐私窥探”的疑虑?近日,红桥区铃铛阁街瑞兴里小区一起因家门口安装摄像头引发的邻里纠纷,将这一伴随智能设备普及而日益突出的矛盾置于公众视野之下。
在瑞兴里小区3号楼一栋老式居民楼的顶层,张女士的生活正被一个约巴掌大的电子设备困扰着。她的家门与邻居家门相距仅约40厘米,邻居在门框上方安装了一个摄像头,其镜头视野将张女士家门的全部活动尽收其中。“每天谁出门、谁进门、什么时候回来、来了什么朋友,都被清清楚楚拍下来。”张女士感到强烈不安,“感觉生活在一种无形的监视之下,毫无隐私可言。”
邻居解释,安装摄像头是由于此前放置在楼道的物品丢失了,属于自保需要。但张女士难以接受被“监视”,先后报警、向社区居委会及街道反映,虽经民警与社区工作人员多次介入调解,但问题至今未能解决。
记者于近日来到张女士所住的楼道,楼道狭长,七楼(顶层)共有四户人家,张女士家与安装摄像头的邻居家在同一侧,摄像头直接对着张女士家的防盗门。两家房门距离极近,若同时打开,门板几乎相碰。
铃铛阁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社区居委会已多次尝试搭建沟通平台,邀请张女士与邻居面对面协商。然而,张女士拒绝直接与邻居对话,要求社区作为第三方居中调解。工作人员也多次劝说邻居,但邻居坚持认为安装摄像头是出于自保需要,并未侵犯他人隐私。工作人员坦言,由于社区基层组织不具备行政执法权,无法强制要求居民拆除私人设备。
记者调查发现,张女士与邻居之间矛盾的核心,在于技术进步带来的新场景与既有法律中隐私权保护的边界如何界定。对此,天津大学法学院刘海安教授从法律视角进行了剖析。他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隐私权涵盖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信息”。居民日常出入家门所形成的行踪轨迹、社交往来等信息,具有私密性,应受法律保护。
刘教授进一步分析,在楼道等公共区域安装摄像设备,若其摄录范围不可避免地、持续性地涵盖邻居进出的必经之处和日常活动区域,则可能构成对他人私密信息的收集与记录,存在侵害隐私权的法律风险。居民应积极友善处理其与邻居的相邻关系,避免对邻居利益的不必要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正确处理相邻关系,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他建议,居民在安装前应履行审慎注意义务,主动与可能受影响的邻居进行沟通协商;若无法达成一致,则应优先通过技术手段调整设备角度或设置隐私遮蔽区域,将拍摄范围严格限定于自家门前必要范围,以兼顾安全需求与邻里权益。
一道窄窄的楼道,一个微小的摄像头,映照出智能时代邻里关系的新课题。技术的本意是守护安全、增进福祉,若因其使用不当而侵蚀了邻里间最基本的信任与安宁,便违背了初衷。在拥抱科技便利的同时,保留一份将心比心的邻里温情,或许是化解此类矛盾更深层的“密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