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会商决定,自8月17日10时起,解除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目前,我市及上游地区此次降雨过程基本结束,境内主要行洪河道、水库水势平稳。然而,我市仍处于汛期,极端强降雨多发频发。对此,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密切关注天气变化,继续加强值班值守,进行监测预警和会商研判,严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保持预案、物资及队伍热备,随时做好抢险处突准备,确保我市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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