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如今,无人机已进入寻常百姓家,从娱乐飞行设备,到涉及各行各业的新生态服务工具。然而,无人机不是想怎么飞,就怎么飞。近日,我市公安机关通报一起无人机“黑飞”案件。
吕某是某公司员工,为完成施工监督任务,在韩某指示下,操纵没履行飞行报批手续的无人机。“因当时天津正在举办重要会议,已向社会发布了《天津地区‘低慢小’航空器管理工作的通告》,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低慢小’航空器进行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特殊任务的除外。涉案当事人置若罔闻,遂因违反《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公安河西分局办案民警介绍。
“无人机未经登记注册、未获相关许可或违反禁飞规定等,在禁飞区或未经授权的空域进行飞行的,都属于‘黑飞’行为。”办案民警说,此案根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未经批准操控微型、轻型、小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飞行,或者操控模型航空器在空中交通管理机构划定的空域外飞行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飞行,可以处5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实施违规飞行的无人驾驶航空器,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无人机“黑飞”会带来哪些问题?据了解,无人机“黑飞”会导致干扰民航飞机正常飞行、航拍泄露国防机密、失控坠毁导致安全事故等,这都是近年来因无人机“黑飞”引发的种种安全问题。因此,全社会应共同行动,维护低空安全环境。公安机关表示,安全是低空经济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将持续强化无人机管控力度,确保无人机不仅“飞起来”还要“保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