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青年小王特意为女友买了心心念的名牌项链,没想到是假货。
和平区检察院经审查发现,小王经朋友介绍,在我市某精品店选购项链,该店老板宋某从广东进货,货源加工厂老板周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使用“卡地亚”“宝格丽”等注册商标。宋某在明知是假货的情况下,还从周某处订购大量商品并出售,小王看款式完全一致,以为买到了物美价廉的礼物,没想到是假货。截至案发,被告人周某进行加工、制作、已查实非法经营数额29万元,被告人宋某已销售假冒首饰金额12万元,尚未销售的首饰货值金额为21万元。
和平区检察院分别以周某假冒注册商标罪、宋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向法院提起公诉,追究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