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贵在简洁,讲究惜墨如金。刘勰说:“文以辨洁为能,不以繁缛为巧。”(《文心雕龙·议对》)
欧阳修以文字简洁、凝练著称,追求“事增文简之法”。他和宋祁依据《旧唐书》等大量史料合撰《新唐书》,书成后,上表说:“其事则增于前,其文则省于旧。”(“前”与“旧”均指《旧唐书》等史料)欧阳修任翰林学士时,与同僚外出游逛,正巧遇见一匹脱缰狂奔的马踩死大道上卧着的一条狗,他便叫同游的人把这件事记录下来。一人说:“有犬卧于通衢,逸马蹄而杀之。”另一人说:“有马逸于街衢,卧犬遭之而毙。”二人都用了十二个字。欧阳修听后说:“假使叫你们编撰史书,就是写一万卷也写不完啊!”同游人便问欧阳修如何描述,他答道:“‘逸马杀犬于道’六字足矣。”这个典故表明欧阳公用字务求洁简。他在《醉翁亭记》一文中描写滁州景物时,最初用了二十多个字,几经删润,最后只用了“环滁皆山也”五个字。这是尽人皆知的实例。
唐代许多诗人为锤字炼意,苦心孤诣以求达到独特境界。贾岛说:“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王建说:“典尽客衣三尺雪,炼精诗句一头霜。”李频说:“只将五字句,用破一生心。”可见,用字的精炼是诗文作者追求的最高境界。言有尽而意无穷,才是文章之妙笔。
然而,千古文章从无定格,未必简洁就好,要看是否言之有物,言之成理,是否有自然而然之妙,而不全在文字的简与繁。李渔说得好:文字“多而不觉其多者,多即是洁;少而尚病其多者,少亦近芜”。(《闲情偶寄》)由此,我想起白居易的《长恨歌》和元稹的《行宫》。这两首诗都是追述开元、天宝年间唐玄宗的遗事,而一繁一简,一长一短。明代诗人瞿佑(字宗吉)在《归田诗话》中说:“乐天《长恨歌》,凡一百二十句,读者不厌其长;元微之《行宫》诗,才四句,读者不觉其短。文章之妙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