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经济周刊·京津冀 上一版3  4下一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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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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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报智库
拓展跨区信用信息共享范围
加快建立三地联合授信机制
本报记者 刘畅

  本期嘉宾

  宫迪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教授、银行管理系主任

  信用体系一体化是推动京津冀地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当前,京津冀三地均拥有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为载体的本地信用体系,且区域间也能实现部分信用信息共享,未来如何促进三地平台深度融合,以进一步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为建立联合授信机制提供基础?对此,记者采访了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国金融学院教授、银行管理系主任宫迪。他认为,应不断拓展跨区域信用信息共享范围,尤其是加快涉企信用信息跨区域联通,推动建立三地联合授信机制,将金融活水源源不断地引入京津冀腹地。

  “通过联合授信机制,可以加强三地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共同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中的重点项目和科技产业,特别是空间布局横跨多地的实体企业。”宫迪指出,联合授信的基础在于信用信息的共享,底层的基础设施是一体化信用体系。

  据了解,京津冀三地已搭建了跨区域公共信用数据共享系统,实现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奖励、公共信用评价结果、行业信用评价结果、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八类公共信用数据的跨区域共享。截至2023年年底,三地已共享公共信用数据达3293.68万条,覆盖683.47万家市场主体。

  “现有共享数据信息大部分来自政府机构,而非商业渠道,未来应在此基础上扩大信息共享的参与方和信息来源,丰富信用体系,加强服务企业融资的区域性信息共享与服务平台的建设,完善守信‘白名单’和失信‘黑名单’的企业动态数据库,确保三地金融机构可以充分调用和使用相关企业信用信息。”他认为,全国性银行业金融机构可以首先实现本机构内部跨区域信息共享,跨区域调配信贷资源,跨区域协调授信审批,积极探索完善相关模式,后续向跨区域经营的地方性银行推广相关经验,充分调动三地金融机构和金融资源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

  在具体操作层面,宫迪建议,应由京津冀三地的主要银行机构共同发起成立联合授信委员会,负责联合授信机制的日常管理和决策。通过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京津冀区域内银行机构之间的信贷信息、企业信用信息等数据的互联互通。根据企业的经营和财务情况,联合授信委员会与企业协商确定联合授信额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对联合授信额度内的企业实施风险预警监测,一旦发现风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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