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落实我市“十项行动”工作要求,推动市场监管“五大工程”深入开展,切实履行《京津冀合同监管合作协议》,提升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工作效能,日前,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举办的第七次京津冀合同监管协同发展座谈会议在保定召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监司综合处主要负责同志受邀到会指导。
会议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为战略牵引,总结了近年来京津冀合同监管协同发展成效,并以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高质量发展为重点,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合同行政监管工作总体部署,履行《京津冀合同监管合作协议》,研究了提升京津冀地区合同监管工作效能,支持和服务京津冀合同监管协同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和重点任务。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对《京津冀地区委托合同(草拟稿)》《京津冀地区承揽合同(草拟稿)》两个示范文本和《京津冀地区第一批消费类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典型表述清单(征求意见稿)》进行研讨,为三地下一步深入规范合同条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供了有力支撑。